首頁 -> 頭條

通說:24年了,早該移走

分享到:
2021-12-24 10:04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字號:

香港新聞網12月24日電 在香港大學校園擺放24年之久的一個雕塑,12月23日終於被移走。港大校委會23日發表聲明表示,該雕像已日久老化,在參考獨立法律意見,并進行風險評估後,決定移走處於校園內的這個雕像。

當日清晨,有媒體和網友拍攝到畫面,工人用圍板和白布圍封雕塑,附近有貨櫃和吊臂。凌晨4時許,雕像部件被包上白色物料移上貨櫃,隨後被陸續運出校園,送往港大嘉道理中心。港大聲明強調,從未批准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校園內放置該雕像,有權隨時采取適當行動處理。

一個未經批准放置的東西,還引起過所謂歸屬之爭、處理權屬之爭等等,受到了關注。

據公開資料,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搞的這個雕塑,於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前,借予香港某組織展出;同年6月被移入香港大學校園。

實際上,港大校方對於放置這個雕像,曾多次表示保留“任何適當行動移走雕像的權利”。但由於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放置就變成了常態。這一放,就是24年。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港大校園仍擺放這個雕像,自然引起了有識之士的不滿,香港輿論普遍認同移走這個雕像。

有團體曾批評,雕像假藉藝術創作之名,實為反中亂港的證物,是“違反國安法的象征,請願移走雕像。

今年10月,香港大學就發出律師信,要求該組織同月13日傍晚5時前移走校內的這個展品。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對此表示,港大做法不算突然,這雕像已經擺到今時今日,放置太久,在校園內造成很大妨礙,不應放在該處,早就應該搬走。

然而,已宣佈解散的某組織未有行動,聲稱高志活已經發聲明表明仍是雕像擁有人,讓港大自行與高志活接洽。

隨後,高志活發聲明指已去信港大,冀將雕塑運離香港,若雕塑因此被破壞,校方有責任作出賠償。

“最後通牒”已下,但在僵局下,港大10月13日回覆傳媒時表示,仍就此事繼續征詢法律意見,并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

當時,香港媒體人屈穎妍也針對此事發聲說,“公開高調訂出“趕客”日期,但講完不算數,信譽何在?以後誰信你?一件沒人願意接收的垃圾,港大讓它擺足24年,已是仁至義盡了吧?這個案,去到全世界法庭打官司都沒有人會說你錯。既然限期訂明了,一言既出了,還怕什麼?”

直至12月22日,港大校務委員會開會後決定移走有關雕塑。

雕塑被轉移後,高志活果然又來出聲了,稱“港大野蠻和不合理”,強調這是他個人財產,必要時可能會就損毀申索賠償。又聲稱已就事件聯絡丹麥政府,尋求他們保護這個雕像。

但網友并不買賬,十分支持移走雕塑。有網友指“建議校方向創作者追討租金同搬運費用”;有網友質疑“為何醜陋之柱放在校園這麼多年”;也有網友發問“請問我有件超前衛的雕刻作品,可以未經批准之下,擺放在英國,或任何西方國家的大學裡面或外面嗎?”

不少港大畢業的政界人士也表示支持。本屆立法會候任議員陳穎欣早前就曾多次批評雕塑在無通知的情況下,擺放在港大超過20年;直言港大校友和港大本身都不知道雕像究竟屬於誰, 認為移走雕塑非常合乎市民期望。

前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說,有一個醜怪的雕像放置於母校,在校園內見到有關雕像,不會感到高興,一早應該移走。

香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該雕塑是非常負面的政治符號,但存在多時,令人非常遺憾。她相信港大不會破壞雕塑,稍後會交還創作者。

雕像移走,還港大一個更清朗的校園。(完)

【編輯:張明臻】

視頻

更 多
鄺美雲喊你來廉政公署喝咖啡 你敢來嗎?
香港“屠龍小隊”案宣判:兩主要被告分別被囚23年10個月及13年6個月
豪擲過億購千輛國產新能源車 這個香港車隊打算怎樣逆轉的士口碑?
現場直擊!珠海航展有什麼?為何吸引這麼多外國人來看?
冬天的新疆太美了!讓新疆女生們告訴你哪些景點不能錯過
廣東潮汕英歌舞機器人火出圈!中國玩具已進入新階段
【通講壇】特朗普的俄烏“和平方案”能奏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