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萬元臨時失業金開放申請香港新聞網3月23日電 為緩解因第五波疫情而失去工作者的經濟壓力,日前特區政府公布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中,推出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為合資格人士一次性發放一萬元支援金。23日早八時開始接受申請,截止到4月12日晚11點59分。 一、誰可以申請? 首先,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其次,申請人要符合在2021年10月1日前年滿18歲,且自2021年10月1日至提交申請當日期間日常居住在香港。也就是說,支援計劃對申請人有著年齡限制以及需要提供在疫情期間的居住證明。 申請人需要在2021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至少在香港工作一個月,且每月所有工作的總收入在2700元至30000元之間。這意味著要求申請人在去年的最後三個月內是有工作收入的。 申請人當前的就業存在一定壓力,包括於提交前的至少連續30天內沒有就業;受僱於《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並被雇主要求短暫停工,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也意味著,申請人已有至少三十天的時間處於沒有工作或被要求停工而存在經濟壓力。 二、誰不能申請? 主動離職、轉工或退休人士,遞交申請當日有一份或多於一份有薪工作,屬於綜援受助人;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七項個人津貼計劃中其中一項制定措施的人士不符合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申請資格。 以下人士不具備申請資格: (1)因轉工或退休而主動離職 (2)在申請當日仍有一份或多於一份有薪工作 (詳見守則及條款) (3)於提交申請時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的受助人 (4)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指定措施 (詳見守則及條款) 三、如何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網站(www.tur.gov.hk)提交網上申請。若需要專人協助可撥打熱線(1836128)預約前往特定服務中心。有關計劃詳情及申請方法已上傳至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網站。相關問題可發送電郵至enquiry@tur.gov.hk或致電熱線1836128。 特定服務中心地址及辦公時間 四、需要什麼文件? 網上申請需申請人提供身分證件、失業證明,如解僱信或離職金紀錄。申請人須填寫個人資料、申報就業狀況、工作及以往收入。若申請人有強積金紀錄可不用提交證明,但強積金紀錄只接受今年2月8日前開設但戶口;若申請人沒有強積金戶口或屬自僱,則需要上載失業前收入及工作證明。 五、怎麼收錢? 申請人必須使用個人銀行戶口領取“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資助。資助將以自動轉帳形式直接發放到申請人的銀行帳戶。如申請人曾在2020年的“現金發放計劃”下以其銀行帳戶成功收取10000元款項,“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資助將會發放到同一銀行帳戶。 如申請人沒有登記“現金發放計劃”或該戶口已不適用,須於申請時提供身份證副本、收款銀行的帳戶號碼及其他證明文件(如顯示帳戶名稱及號碼的銀行月結單、存摺或提款卡副本)。# 【編輯:顏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