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賭場大亨周焯華涉操控八千億港元非法投注 被控276罪香港新聞網6月23日電 人稱“洗米華”的澳門賭場大亨周焯華,涉嫌在中國境內實施開設賭場犯罪行為,去年11月在澳門被捕。澳門21日公布,周焯華及其餘20名被告的案件已定於9月2日開審,控罪指周焯華涉嫌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及非法賭博等超過200項罪名,當中涉及非法投注的金額超過8000億港元。而控方證人超過90人。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澳門司警配合拘捕行動 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6日刊發通報,指周焯華涉嫌在中國境內實施開設賭場犯罪行為,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經查明,2007年以來,周焯華在澳門等地賭場承包賭廳,又於2016年在菲律賓等地開設網絡賭博平台。為牟取非法利益,周焯華發展境內人員為股東級代理和賭博代理,通過高額授信、推廣賭博業務、提供車輛接送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方式、手段,組織中國公民赴其承包的境外賭廳賭博、參與跨境網絡賭博活動。 通報還指出,周焯華在中國境內成立資産管理公司,為賭客用資産換取賭博籌碼提供服務、幫助追討賭債、協助客戶進行跨境資金兌付;利用地下錢莊等非法渠道為賭客提供資金結算服務,逐步形成以周焯華為首,張寧寧等人為骨幹,人員固定、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截至2020年7月,以周焯華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共發展股東級代理199人,發展賭博代理超過1.2萬人,發展中國境內賭客會員超8萬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嚴重妨害了國家社會管理秩序。 澳門司警隨後配合拘捕行動,周焯華等人經超過十四小時偵訊後,澳門刑庭法官接納檢方建議,對周焯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送往路環監獄。 太陽城集團停牌 由於周焯華擔任太陽城集團的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控股股東,他被捕當天太陽城集團宣佈短暫停牌。 太陽城集團旗下的太陽娛樂集團隨後透過香港聯合交易所發出公告表示,澳門司警行動是與股東周焯華個人事務有關,並認為溫州市公安局調查周焯華,對集團財務狀況、業務或營運沒有重大影響。 去年12月起,太陽城集團關閉全線澳門貴賓廳,亦沒有推出停薪留職措施。集團指,依賴周焯華的財務支援,一旦失去周焯華支持,集團財務狀況、業務及營運將受到負面影響。 周焯華去年被補後,同年12月辭任太陽城集團主席和董事。 太陽城集團停牌前市值3.73億港元,股價0.056港元。 凱升控股停牌前市值2.03億港元,股價0.045港元。 截至今年5月13日,與周焯華關聯的太陽城集團和凱升控股均表示,停牌以待公司根據收購及合併守則發出有關公司內幕消息公告。 周焯華被控276罪 控罪指出,周焯華涉利用太陽城貴賓會經營“賭底面”的不法活動,造成博企損失及政府少收博彩稅,被控22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進行賭博罪”,另外有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未遂”。 周焯華還因涉在沒有取得政府經營批給下,在菲律賓、越南娛樂場經營電話投注、網上投注,被控“不法經營賭博罪”;另外還被控“犯罪集團罪”及“加重清洗黑錢罪”。 最高可囚33年 澳門檢察院早前已表示,經初步調查,有充分迹象顯示該團夥成員,分別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參加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亦涉嫌觸犯該法典“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另外他們也涉嫌觸犯《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的“清洗黑錢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以及《不法賭博》的“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意味一旦上述罪名若全部成立,最高可判囚33年。(完) 【編輯:崔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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