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頭條
香港終院將審理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外籍大狀上訴申請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25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將於12月1日開審,特區政府律政司就法庭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11月25日開庭處理。 根據司法機構網站,上訴許可申請將交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常任法官霍兆剛處理,預計審訊約一小時。 香港中通社圖片 對於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聘請外籍律師,香港多位法律界人士認為,按照國安法的特定性質和立法本意,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不適宜由外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香港國安法案件只宜用中文審判。香港國安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併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其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一部全國性法律,只有中文官方版本。該法律在香港刊憲時,說明了英文譯本只是出作資料或資訊,即英文譯本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在香港審判國安法案件應按中文官方版本進行,為準確理解有法律效力的條文起見,應由通曉中文的人士參與審判及控辯工作。 香港多份報章亦發表社評,關注本次事件。香港《文匯報》的社評指出,如果出現允許外國律師處理國安案件,說明香港司法制度還存有殖民文化的殘留。本港社會各界不希望出現司法機關不能夠維護國家安全的局面,否則本港司法制度就需要檢討以至進行與時俱進的改革,挽回公眾信心,保障香港由治及興的良好局面。(完) 【編輯:李明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