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今就黎智英准聘英國大狀案頒判詞 港各界:法院應將國安放首位香港新聞網11月28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共4罪,案件將於12月1日在高院開審。法庭早前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他辯護,律政司就此決定提出上訴,結果上訴庭駁回,其後亦拒絕向律政司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律政司於是直接向終審法院的上訴委員會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終院將於今天(28日)頒布書面判詞。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昨日(27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不能動搖的底線,面對當前的外部環境,法院應具備國家安全的意識,在處理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時,應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 資料圖片 馬豪輝憂洋大狀歪曲立法原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馬豪輝表示,首先,最重要一點,無論世界各地,凡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控辯雙方都只由當地的法律人士負責,不會任由其他國家人士參與。其次,香港國安法以中文為主體,更不排除有很多證據涉及地道的香港用語,若由外籍大律師參與,能否精確掌握香港國安法的神髓成疑問,令人憂慮會否歪曲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此外,是次主要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內容關乎國家安全等敏感範圍,若由本地律師負責,當發現證據被洩露或不當使用時,特區政府較易跟進處理;反之,若由外籍大狀負責,當他在案件審訊完畢離港後,就較難跟進。 梁志祥:將觸及大量國家機密 全國政協委員梁志祥表示,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黎智英辯護,是絕對不應該、不適合的,同時更違反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今次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審訊過程預計將觸及大量的國家機密、牽涉外國勢力如何干預國家與香港事務等,絕對不能容許有外國律師參與其中,否則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上,將被打開一個缺口。 陳子遷:國安法與普通法有別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律師陳子遷認為,今次的爭議點是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與一般普通法有很大分別。所以在討論或研究律政司提出的上訴申請時,應從國家安全這個宏觀角度考慮問題。香港國安法從制訂到落實,完全關乎於當前香港特區面對各種影響國家安全的挑戰,決不能被黎智英等別有用心之流藉外聘大狀打開缺口,故法院須慎重考慮。 馬恩國:涉國安問題性質敏感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亦認為,今次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性質相當嚴重及敏感,法院需要慎重處理,否則將對香港國安法往後的發展,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等範疇上,造成很大影響。每個國家或地區的國安法,都是按照本身實際需要訂立,故各自的立法原意與內容也出現很大分別,就以英美及日本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為例,主要針對反恐,打擊恐怖主義等相關活動;而香港國安法就按實際需要,設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部分為其他地區所沒有,而Tim Owen又是否真正了解當中的立法原意成為疑問。 【編輯:汪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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