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今提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明日開審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13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香港律政司三度敗訴後,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案件1日開審,但由於政府已提請人大釋法,故押後至今日(13日)再提訊。不過,惟據司法機構最新的網頁顯示,案件將於明日(14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22日,未知是否黎智英已決定更換代表大狀,因此毋須等待人大釋法。 李家超早前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本月1日,律政司到高等法院申請押後黎智英案開審日期,以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結果,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處理。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這次釋法不但關乎海外大律師以“專案認許”方式來港參與抗辯,而且關乎海外大律師是否能參與國安案件,具重要意義,以及牽涉公眾利益。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定出釋法日期後,會申請再押後案件審訊日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這宗串謀勾結外勢案中的6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該案件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才處理求情及判刑。而黎智英案暫定有6名污點或特赦證人出庭頂證,當中包括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及3間公司否認四罪,案件原本預訂在12月1日開審,估計審期30日,預期至明年1月20日審結。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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