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各懸紅100萬元 通緝許智峯及羅冠聰等8人香港新聞網7月3日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通緝8名逃竄至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包括許智峯、羅冠聰、郭榮鏗、袁弓夷、任建峰、郭鳳儀、劉祖廸及蒙兆達,並每人懸紅100萬元 被通緝的8名反中亂港分子。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國安法實施至今共拘捕260人,涉及198男、62女,年齡介乎15歲至90歲。當中有161人及5間公司已被檢控,79人被定罪或等候判刑。他提到,留意到有反中亂港分子逃竄至海外後,仍然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強調國安法是有域外效力,香港警方有責任追究。 他指出,警方較早前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以下8名人士,分別是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及劉祖廸,並各懸紅100萬元。 (香港中通社圖片) 李桂華續說,8人分別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其中46歲任建峰,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勾結反華政客組織,會見海外官員出席所謂聽證會,並請求外國對香港法官及檢控官進行制裁。74歲袁弓夷,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發動“公投”以推翻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並勾結海外反華組織,於不同場合要求外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等。 郭鳳儀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政客,以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身份進行相關工作。45歲郭榮鏗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政客。41歲許智峯,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媒體、新聞媒體等,發起所謂的“香港約章”,鼓吹香港“獨立”、台灣“獨立”,推動所謂“公投”,煽動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基本制度,他亦涉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請求外國對香港制裁等。 香港新聞網製圖 51歲蒙兆達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案情指涉案人假借維護勞工權益名義,實際上在海外透過社交媒體及出席會議,鼓吹香港“獨立”。29歲劉祖廸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在海外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透過各類平台建立所謂“攬炒團隊”。29歲羅冠聰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涉案人在海外透過各類平台,鼓吹香港“獨立”,並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進行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及官方場合,請求外國對香港制裁及其他敵對行為。 李桂華表示,他們犯下的罪行相當嚴重,希望他們返回香港自首,如實交代自己罪行,或提供重要線索等,法庭可向被告從輕和減輕處罰,呼籲他們回港自首。 被問及若被通緝人士不回港,警方是否就無法拘捕他們,李桂華承認這是事實,但不等如警方會放棄搜證等工作,重申若一旦成功拘捕他們,會將他們送上法庭。 李桂華亦強調懸紅100萬元的做法,絕不是搞政治騷或散播白色恐怖,而是想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有助拘日後拘捕或檢控行動,將相關人士送上法庭,證據永遠不會覺得少,只要有人提供有用消息,警方便可據此拘捕涉案相關人士,並懸賞提供消息的人士。 另外,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提到,警方留意到部分被通緝人士,在不同平台明目張膽向公眾籌款,提醒市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資助反中亂港組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都有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有關國家安全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亦呼籲如有資料應盡快與警方聯絡。 (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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