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生效!“烏煙瘴氣”的香港區議會要大變了《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7月10日刊憲,正式生效!這是香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亦是對香港由治及興有標志性的意義,是今年香港最重要的法例之一。 香港特區政府在今年5月初公佈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建議方案,以提升地區治理效能。為落實方案中有關重塑區議會建議,特區政府修訂相關法例,並於7月6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88票贊成、無人反對或棄權。隨後,李家超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 請注意,是無人反對或棄權,顯示這個條例眾望所歸。 李家超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香港中通社圖片 為什麼修訂區議會條例? 香港區議會誕生於1982年,在香港回歸祖國後得以保留。《基本法》雖未有提及區議會,但根據第9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而根據《基本法》第98條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 有反中亂港在會議期間唱“港獨”歌曲。香港文匯網圖片 而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可見,其職能並不具立法或審批政府公共開支的權力,僅屬於地區事務諮詢機構。多年來,區議會一直擔任市民與特區政府之間的“橋梁”,然而在2019年“黑暴”期間,區議會性質出現徹底變化,嚴重偏離和違反區議會職能,被反中亂港人士利用做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區議會由諮詢性的區域組織,淪為“反中亂港”的平台。 黑暴期間,區議會由諮詢性的區域組織,淪為“反中亂港”的平台。香港文匯網圖片 反中亂港人士大舉進入區議會,懶理民生,阻礙工程撥款、在會議期間唱“港獨”歌曲、發動臨時動議無理要求政府官員離開會議廳、會上無理要求“撤回香港國安法”、無理反對特區政府推行普及社區檢測及健康碼等。他們惡意推倒過往正常的民生建設,肆意幹擾政府施政,不但損害市民的福祉,破壞香港利益,更利用平台進行“煽暴煽獨”的宣傳表演,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香港中通社圖片 而為了防止區議會再次被反中亂港人士“騎劫”、成為“黑暴”平台,特區政府從制度上堵塞現有漏洞,以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令區議會重回服務市民的正軌及初心。 修訂後六大重點 經修訂後的區議會條例有六大重點。第一是區議會的組成,新一屆的區議會共有470個議席,與原先的479個議席相若。議席共有4種方式組成,分別是“委任議員”、“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產生的議員”、“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產生的議員”,以及“當然議員”。其中前3者組成數目比例為“4:4:2”,而27名“當然議員”的組成則維持不變。 有志服務地區的人士可以有多種的渠道參與區議會的工作,其中有179個議席將由行政長官親自委任;176個地區委員會席位,由18個地方行政區當區的3個委員會以全票制選出;至於直選議席則由452席減至88席,分成44個區議會選區,以雙議席單票制由地區選民選出。而當然議員,就由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 第二點是資格審查制度。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會將會引入資格審查制度,所有議員無論是從哪一種渠道,要成為議員都需要透過資格審查機制,確認他們的資格。 第三點是區議會的職能。區議會需要重回基本法第97條下“非政權性咨詢組織的定位”,使它去政治化,而體系要充分體現行政主導。特區政府會優化區議會的咨詢和服務職能,首先區議會主席會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更好發揮領導和協調作用,體現行政主導。重塑後的區議會將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劃地區服務,同時也協助凝聚民心、爭取市民對政府的支持,以及為區內居民提供咨詢及轉介服務。 第四點是區議員的待遇。為了支持區議員履行各項的地區工作,區議員將獲得同現時水平相若的酬金及津貼。 第五點是區議員的履職監察制度。政府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去確保區議員去履行他應有的職責,包括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進行調查,並根據嚴重程度處以合適的處理。 第六點是政府會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加強政府在地區治理工作上的高層領導及統籌力度。包括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及措施;以及現時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將重新定位,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統籌及指揮各個政策局及部門的地區工作,並且取代原有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 完善地區治理工作重要里程碑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於7月7日結束貴州訪問行程返港後,隨即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有關條例在7月10日刊憲當日起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 李家超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 李家超表示,有關條例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香港由治及興有標志性的意義,是今年特區最重要的法例之一。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展有關完善地區治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召開分別由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會議,同時為區議會的運作和區議員的履職監察機制訂明指引,依法籌備選舉,讓新一屆區議會順利於明年1月1日上任。 至於何時舉行區議會換屆選舉?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正與選管會商議,將盡快敲定年底的區議會換屆選舉時間,會盡快公佈細節。他又強調,要確保2023年區議會選舉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的情況下進行。而未來仍有很多進一步工作,包括即將成立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屆時會開展地區治理的統籌、協調、策略制定等工作。 看來,“烏煙瘴氣”的區議會,真的要大變了。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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