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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違反國安法案 法官建議延至12月開審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8月18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8月18日下午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提出,三名法官經討論後認為案件應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讓各方有更充分時間準備本案。 黎智英。香港中通社圖片 黎智英及旗下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早前已排期於9月25日開審,各方經商討後預計案件或需約83天審期。 黎智英現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復制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審理。 杜麗冰表示,三名法官考慮到控方及法官李運騰均在處理“初選”案,經討論後決定審訊可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聖誕新年休假則訂在今年12月22日至明年1月1日,讓各方有更多時間準備案件。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均支持案件押後,但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指出,辯方主力、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明年1月至3月須處理其他案件,故需要再聯絡討論遷就檔期。 杜麗冰表示,審訊預計需時約80天,只希望案件盡快審理,不希望審訊再押後。 案件屆時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仍待辯方商議後才能確認開審日期。(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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