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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哀悼”刺警案疑兇 4港大生認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9月11日電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通過所謂“悼念”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時任評議會主席等4名港大生被控香港國安法的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4人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獲准保釋至星期四(14日)求情。 4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20歲)、郭永皓(22歲)、杜林丞亨(21歲)及容頌禧(22歲),他們承認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指4人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4人亦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4名被告均否認這項罪名。 (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2021年7月1日晚上,50歲的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持刀刺傷一名執勤中的警員,行兇後再用刀插向自己的胸口位置,送院後不治。豈料,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卻於當月7日晚召開會議,在會前為梁健輝“默哀”一分鐘,會上又通過動議,對梁健輝逝世表示“深切哀悼”,並“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事件引起多方強烈譴責,批評美化及英雄化企圖謀殺警員的冷血行為。 香港大學發言人表示,港大強烈讉責有同學以學生會評議會名義美化暴力襲擊,用“犧牲”來形容涉嫌“襲警後自殺”的行為,將會為社會帶來錯誤信號。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更斥有關動議“不道德”,“不能接受”,並表示歡迎國安部門跟進事件,也會考慮將涉事的學生“踢出校”。 保安局同時予以強烈譴責,批評評議會顛倒是非,辜負社會和大學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 警務處國安處其後搜查港大學生會取證,並首次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捕“動議”主犯,包括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等4人。(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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