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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垃圾蟲!香港今起亂拋垃圾罰款提高至3000元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0月22日電 別做垃圾蟲!經修訂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定額罰款條例》)今(22日)起生效,亂拋垃圾、隨地吐痰等4項罪行定額罪款調高一倍至3000元,針對店舖的“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非法擺放廢物”就上調三倍至6000元。食環署指,會按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圖為香港街頭有工人回收垃圾。(香港中通社記者 許其皓攝) 香港中通社圖片 綜合港媒報道,今日起,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未經準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及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罰款金額將提高一倍至3000元。針對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罰款金額更會提高三倍至6000元。 食物環境衞生署清潔香港大使“清潔龍阿德”亦在Facebook專頁提醒,如果將垃圾棄置於廢屑箱旁邊或者頂部,等同於亂拋垃圾,同樣會被罰款。 有商販認為,店舖阻街罰款大增至6000元,有阻嚇作用。檔販曾先生表示:“當然有阻嚇性,其實不需加至6000元,罰3000元已經很嚴重。人家擺放出街道,你不放,你自己吃虧,大家不擺放就大家都好。” 食物環境衞生署早前在多區宣傳教育,向外傭、商戶及其他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守法及配合政府持續改善環境衞生和市容的工作。該署發言人表示,食環署已設有執法指引,並會不時更新及優化,亦已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和裝備,協助前線人員履行職責。 【6項罰行新罰款金額】 由1500元調高至3000元罰行: 未經準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 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 在公眾地方吐痰; 犬隻糞便弄污街道; 由1500元調高至 6000元罰行: 店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店舖非法擺放廢物 【編輯: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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