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即棄!美記者新書披露黃之鋒曾尋美領館庇護被拒香港新聞網11月9日電 兩名美國記者撰寫的新書披露,正在獄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早上,曾經尋求進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以獲庇護,但美方未有答允。 該本近日出版的新著作《Among the Braves》,由兩名曾駐港的美國《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誌記者Shibani Mahtani和Timothy McLaughlin撰寫,當中披露了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前後尋求美國政治庇護的情況。 香港中通社圖片 《國安法》生效前約見美官員 《星島日報》報道,書中提到,當時因包圍警總案被沒收護照的黃之鋒,《國安法》生效前曾約見兩名美國總領事館官員,希望進入總領事館尋求庇護。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下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府即日刊憲公佈并於晚上11時生效。該書提到,黃之鋒於當日上午,在美領館附近的聖約翰大廈的美領館辦公室與美總領館官員定期會面,黃之鋒在會面尾聲提出,“我不想走……我想進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 美憂中方關領館反制 由於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以外地方申請政治庇護,總領館官員當時沒有答應,并向黃之鋒解釋,又告訴黃之鋒留在聖約翰大廈,而聖約翰大廈的該辦公室并無外交特權。 該書披露,黃之鋒的同伴、身處美國的前“香港眾志常委”敖卓軒,之後以黃之鋒名義向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發電郵,再度提出政治庇護,蓬佩奧在其後48小時內,召集幕僚開會討論有關個案,隨即排除黃之鋒進入美領館的選項。 美曾擬水路帶走恐被截獲 書中又提到,美方曾考慮把黃之鋒帶離香港,但基於香港的地理環境,只能經水路走向台灣海峽或南逃菲律賓,由於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被中方截獲,可能成為國際事件,因而作罷。基於種種考慮,蓬佩奧最終認為美方無法保護黃之鋒。 書中指出,蓬佩奧幕僚對上述結論并非一致,但美方最後也沒有清晰向黃之鋒交代決定。當時身在倫敦的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同年7月私下與蓬佩奧見面時,曾再向對方表達黃之鋒的境況,但未有改變美方決定。 學者:證明美國虛偽一面 對於有美國記者著書爆料,披露美國政府“遺棄”黃之鋒經過,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正正揭破美方假面具,反映不少“反中亂港”分子以為有美國撐腰,到頭來不過是被利用完的棄卒,可說是咎由自取。 賣國換來“用完即棄”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一般來說,如果要申請美國的政治庇護,需要申請人入境美國一年內提出。他指若該書所述屬實,從美國對黃之鋒的態度,反映黃之鋒是毫無利用價值的棄卒,用完即棄,更加證明了美國虛偽的一面。他亦奉勸“反中亂港”分子要徹底反省,懸崖勒馬,不要再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認為,相信書本內容有一定真實性,并非無中生有,她直言黃之鋒的遭遇非常可笑,“佢以為自己得到美國的小心呵護,其實連人家領事館都入唔到,呢個就系(這個就是)做漢奸的代價,自作自受。” 葛珮帆說,黃之鋒當年大聲疾呼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抹黑香港,多次乞求外國勢力插手自己國家內政,其賣國賣港的漢奸行為卻換來美國“用完即棄”。她希望香港年輕人,要培養明辨思考的能力,樹立正確價值觀,不要受美國虛偽謊言矇騙。 (完) 【編輯: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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