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設施合約未加國安指引?香港中大回應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30日電 香港審計署29日公布新一份署長報告書,當中指出中文大學沒有在校園設施的招標文件、合約和指引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中大回應指,所有合約均已列明,營運者須遵守香港特區的法律,將盡快修改相關條款,明確納入香港國安法。 報告以書店為例,指出中大只規定書店營運商不得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使用書店,作任何不法或不道德用途,以及不得展示或售賣淫褻或不道德的商品。然而,中大並沒有就書店的營運發出任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指引。 中大29日發聲明回應指,歡迎審計報告。對於報告提及書店營運者(由商務印書館營運),現時並不受任何條款約束其須遵守香港國安法,校方稱合約均已列明營運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條款,將盡快修改這項條款,明確納入香港國安法。 (圖源:中大網頁) 此外,審計報告提到,中大與校園內33間餐廳簽訂的合約訂明,膳食供應商應只限為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營運商亦必須領有法例規定的牌照和許可證。但審計署發現,中大全部33間餐廳均無領有食物業牌照;實地視察當中29間餐廳,發現亦非專供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使用,其中25間無牌售賣非瓶裝飲料、冰凍甜點、奶類及奶類飲品等“受限制食物”,有3間更在第三方外賣平台,為校外提供外送服務,屬違反《食物業規例》。 審計署還審計了超市等其他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報告指,中大就這些設施招標的公開招標競爭程度有限,其中超市營運商自1981年以來從未更換,認為中大要加強招標宣傳。 對此,中大解釋,有多方面原因導致校園設施招標競爭有限,包括大學位置偏遠,業務和客流來源有限;營運設施受多項校園規則、法規、政策和程序約束;營辦商須以實惠價格,向學生提供營養豐富的膳食,或對其盈利有影響。 中大已啟用電子採購系統,並將推動以數碼方式投標,包括校園設施在內的所有投標。中大同意配合審計署的審核結果,並陸續實施相關建議。 中大校董之一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表示,中大不少校友會在假日期間攜家人回中大參觀消閑,認為校方應就食堂營運修改招標文件或合約,容許餐廳服務師生以外的訪客,而不是不作管理、不作監督下,成為被審計和批評的問題。強調此次報告啟發他們對其他校政或重大項目的程序作跟進。 香港中文大學是接受公帑資助的八大院校之一,審計署此次是針對校內39個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作出審核,涵蓋餐廳、書店等。(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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