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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打擊詐騙洗黑錢拘137人 有人冒內地執法者騙走570萬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13日電 香港警方11月20日至12月11日展開“怒浪”行動,偵破101宗詐騙及洗黑錢案件,涉款1.05億(港幣,下同)。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37人,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詐騙”、“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罪,並成功凍結46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同時,警方亦瓦解一個洗黑錢集團。 被捕的109男、28女,年齡介乎18至72歲,主要是傀儡戶口持有人,職業包括無業、保安、地盤工人、家庭主婦等。他們牽涉的騙案包括網上投資、網上情緣、求職、網購等,懷疑曾向詐騙集團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以換取小量報酬,而詐騙集團其後以該批資料開設不同的銀行戶口,用作接收及清洗罪案的犯罪得益。 其中金額最大的一宗,涉款約570萬元。事主是退休人士,收到假冒內地執法人員電話。對方聲稱事主涉嫌洗黑錢,事主不虞有詐,交出銀行資料及密碼,最終戶口內570萬元存款被轉走。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此外,警方亦瓦解一個洗黑錢集團。該集團自今年10月起活躍於社交媒體,他們分工仔細,部分人負責在網上平台以數百至數千元報酬,招攬市民借出銀行戶口,並安排同黨相約對方交收戶口資料及銀行卡,從而操縱戶口洗黑錢,期間亦有人在交收地點附近望風。 警方最後鎖定集團成員身份並採取行動,於11月28日至12月7日,在香港各區拘捕6男1女,包括4名集團骨幹及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22至31歲,當中2人已暫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案件將於明年2月再訊。 警方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呼籲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戶口予他人。(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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