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6年,中美半導體巨頭重磅和解香港新聞網12月26日電 當地時間12月24日,彭博社援引美光的郵件報道稱,美光透露已與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下稱:福建晉華)達成和解。這封郵件中稱,“兩家公司將在全球範圍內各自撤回對對方的指控,並結束彼此之間的所有訴訟。”這意味著,這起歷時6年的中美存儲芯片企業專利糾紛出現關鍵轉折,不過福建晉華尚未公開回應此事。 福建晉華(資料圖) 歷史資料顯示,福建晉華成立於2016年,當時該公司與中國台灣企業聯華電子(下稱:聯電)簽署技術合作,委託聯電開發32納米DRAM(動態隨機存儲器)相關技術,開發出的技術成果雙方共有,整體技術完成後,再轉移到福建晉華進行量產。協議簽署後,三名美光的高管離職後進入聯電,其中包括時任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他後來曾出任福建晉華總經理。 而後在2017年9月,美光在中國台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美光的商業秘密,涉嫌將美光技術洩露給聯電。同年12月,美光又在美起訴福建晉華與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台灣地區員工竊取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技術,並交付福建晉華。與此同時,福建晉華也就美光一係列在華銷售的產品涉嫌侵權,對美光提起反訴。 2020年10月,聯電公告稱,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已核準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將撤銷對聯電的指控,聯電則承認侵害一項商業秘密,同意支付6000萬元美元的罰金。2021年11月,聯電率先和美光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將各自撤回提出的訴訟,同時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 在此期間,美國商務部曾以國家安全為由,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彼時,福建晉華回應稱,“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 時至今日,福建晉華官網發佈的新聞稿仍停留在2018年和2019年。該網站介紹稱,福建晉華是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晉江產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的先進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福建晉華在福建晉江建設12時內存晶圓廠生產線。 這次糾紛的主角之一美光,一直被視為近些年美國政府打壓中國存儲芯片產業的“幕後推手”。今年5月,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審查發現,美光產品存在較嚴重網絡安全問題隱患,對中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造成重大安全風險,影響中國國家安全。為此,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依法作出不予通過網絡安全審查的結論。按照《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中國內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停止采購美光公司產品。 彭博社此次報道提到,美光全球收入中有約25%來自中國市場。今年以來,美光試圖修復對華關係。6月,美光宣佈加大在華投資,計劃在未來幾年內對該公司位於西安的工廠投資超過43億元人民幣。11月,美光首席執行官桑傑·梅赫羅特拉訪華,表達了持續擴大在中國投資的意願,並且該公司還首次參加了進博會。(完) 【編輯:淩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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