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紅柬埔寨謊稱遭毆打被判兩年監禁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2月16日電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前往柬埔寨開直播,聲稱在詐騙園區內遭到襲擊並一度失聯。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16日裁定,“晚安小雞”和另一名網紅“阿鬧”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合985美元)。 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稱,“晚安小雞”和“阿鬧”從台灣飛到柬埔寨,目的是為了拍攝與人口販賣、淩虐、強暴和人體器官交易相關的造假視頻。 法院表示,兩人分別在2月12日和13日,在“晚安小雞”的臉書專頁直播,展示自己在西哈努克省遭人毆打並求救的畫面。經過審訊,法官裁定兩人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處以兩年有期徒刑,罰款400萬柬幣。 柬埔寨西哈努克街景。(圖片:Unsplash) 晚安小雞、阿鬧在柬方記者會中道歉,希望再給一次機會,但柬方強調不會只是口頭訓斥。(圖片:柬中時報) 據台媒報道,“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近日自稱在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的“凱博園區”直播,還說遭淩虐、搶劫。柬埔寨警方表示,全案為自導自演,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逮捕,同行的“阿鬧”(本名魯祖顯)也被帶走。 柬埔寨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由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主持,還有約20名警員陪同,現場湧入10多家柬埔寨媒體。“晚安小雞”與“阿鬧”雙手上銬、站立在旁,大多時候低頭未看向鏡頭、神情黯淡。《柬中時報》稱,郭宗朗在記者會上出示兩人的拍攝腳本表示,“晚安小雞”與“阿鬧”1月就開始策劃到柬埔寨拍片,先前往金邊沒拍成才到西哈努克省,結束後還想繼續去暹粒拍攝。 報道提到,“晚安小雞”與“阿鬧”15日在記者會中曾下跪認錯,希望柬埔寨政府能給予機會。不過,郭宗朗當天表示,兩人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埔寨法律規定,必須承擔法律後果。郭宗朗稱,“我認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不能只是批評教育。如果我們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郭宗朗還說,兩人必須待到刑期屆滿,才能被驅逐出境。(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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