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方擅改漁船事件報告名稱 隻字不提碰撞事實香港中通社3月3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 台灣立法機構要求當局有關部門就“2.14漁船事件”進行專案報告,但台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不滿專題報告名稱提到“撞船”,擅自更改標題,內文也隻字不提“碰撞”等詞,引發質疑。 台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視頻截圖) 綜合台媒報道,大陸漁船翻覆事件已過去半月之久,協商仍無結論。台立法機構所屬“內政委員會”4日起將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等人進行專案報告。 “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拍板專案報告名稱為“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管碧玲卻認為報告名稱是“違背事實”,擅自將名稱改為“取締大陸快艇事故案”專案報告。 管碧玲此舉引發在野黨一致反對。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吳春城說,整起事件就是管碧玲惹的禍。從來沒有行政部門修改立法機構的報告名稱,這是藐視議會,顯然是要故意製造事端、引發衝突。 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管碧玲的做法在印象中是前所未聞的事情。他也請教過立法機構秘書長周萬來,周萬來也說至少在其任職立法機構期間,從來沒有聽過業務單位自行更改專題報告名稱的案例。 不只是擅改標題,整份6頁的報告中,也隻字未提“碰撞”一詞。海委會在報告中聲稱,大陸船隻以大角度向右急轉彎後發生翻覆,4名大陸船員全數落海,台方隨後展開救援,並配合檢方調查。未對追逐過程加以詳述。報告最後還聲稱,海巡人員取締大陸漁船“於法有據”,但通報及蒐證工作仍有疏忽,導致案件發生後無法有效釐清案情,需檢討改善。 此外,台陸委會將於5日在立法機構所作的專案報告聲稱,該案發生是因為大陸“三無”船舶拒絕配合台方執法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所導致,同樣避談“碰撞”。 回顧台方過去公開發言,2月14日案件發生後,海巡部門第一時間稱大陸船隻“蛇行拒檢,不慎翻覆”;在2月22日的記者會上,海巡官員改口稱大陸船隻為躲避登檢蛇行、甩尾,船尾撞上台方海巡船艇右前方,因離心力造成反彈而翻覆,證實有“碰撞”事實;如今海委會的報告,在標題及內文又全程避談“碰撞”。 漁船事件發生後,引發兩岸高度關注。雙方代表經過12天的協商仍無共識。3月2日下午進行了第14次閉門協商,但歷經1個多小時的會談仍無結果。 “處處刁難,陸委會缺同理心”“我方誤導再誤判,活結打成死結”“理與勢難佔上風,停損才能降溫”……台灣《聯合報》連續多日在“新聞眼”欄目刊發相關報道,指出漁船事件經多輪談判仍看不到落幕契機,根本原因在於民進黨當局的態度,“管碧玲等綠營人士發言不斷堆高敵意,提油救火,恐讓兩岸及人民造成更多誤解與敵意,埋下更多可能隨時引爆的地雷”。 “說辭反覆才是事件危機所在”。台灣《中國時報》3日發表文章稱,雖然管碧玲多次說真相不可能隱匿,但台方說法卻一改再改,一下稱有碰撞、一下又不願承認碰撞事實。一起意外事件處理成如此混亂局面,說辭反覆,才是這次事件真正危機所在,民進黨當局若想讓此事件盡快落幕,就應還原真相,不該隱瞞碰撞事實。 (完) 【編輯:李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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