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後不能用社交軟件?香港特區政府回應來了分享到:
【字幕】3月6日,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結果公布,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公眾諮詢期間支持率超過99%,形容明確反對的佔“極少數”。 【字幕】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以及研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6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諮詢結果。 【字幕】而同一天新聞機構《彭博》在官網新聞以“23條擬禁Telegram和Signal“為標題,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亦就事件向當局進行提問。 【同期】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 葉劉淑儀 中午時候,《彭博》出了一個標題說HK says Telegram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香港說Telegram需被禁止),然後我收到很多恐慌性的回應,包括我在迪拜的朋友,問我YouTube和Facebook是不是不能在香港用了?有人更加說他的子女不回香港了,優才也不來香港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49頁有意見,只是有人建議,說禁止使用通訊軟件,包括Telegram,該軟件曾在暴動中發揮主動作用,已經引起很大的恐慌,到底政府有沒有想法要禁止這些社交媒體呢? 【同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 林定國 或者我可以斬釘截鐵去說吧,香港特區政府絕對沒有意圖去禁制任何社交媒體,大家要明白社交媒體其實是一個工具,我們是不會阻止一個工具的存在,我們現在是針對某一些人去利用這個工具或者濫用誤用這個工具,去散播一些傷害到或危及到國家安全的言論,這個是我們針對的焦點,我們不是針對社交媒體的本身,香港是一個資訊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社會,也是我們基本法包括國安法裡面清楚說明需要要去維護,香港是一個國際中心,無論是金融貿易或各樣也好,其實都很倚賴資訊的自由流通,這一個獨特優勢必然是我們在維護國家安全大前提下,仍然是必須要去鞏固和維護,所以我極有理由懷疑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散播這些危言聳聽的言論,去阻礙我們立法,我亦希望大家理性的朋友,這些言論其實聽完也覺得不合理,我認為不應該給這些言論去影響我們理性分析這件事情。 【同期】香港保安局局長 鄧炳強 首先,我就着《彭博》這個假新聞,今天我和司長已經說得很清楚,這個是假新聞,我希望《彭博》看到我們這個議會再次澄清,他能自己修正這個假新聞,不然只有進一步令到它的公信力失去。 記者 朱樂怡 香港報道 【編輯:俞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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