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護國安條例草案二讀辯論 議員發言支持香港新聞網3月19日電(記者 徐嘉儀)19日,香港立法會大會加開會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最後三讀。各議員積極發言,提出意見。 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出,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暴露國家安全風險,所幸中央及時出手,訂立香港國安法,填補法律空白,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變。他強調,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國家對香港的明確要求,也是香港的憲制責任。為此,民建聯立場很清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必須立,盡快立。即使是經常詆毀條例的西方國家,他們自身都有多條國安法例,正正說明只有維護國家安全,個人權利以至營商環境才得以保障。 香港中通社圖片 新民黨主席、2003年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非常支持政府以“提速提效”的方法處理《條例草案》,認為特區政府有立法的憲制責任,是責無旁貸。她回憶起2019年有暴力行動企圖推翻特區政府、將香港分裂出去,直言若在2003年成功立法,即使條例不如今天般周密,但亦有分裂國家、顛覆這些罪行,可立即採取行動將不法分子拘捕。因此她認為,立法除了是法律責任,也有實際需要。她感謝律政司、保安局等接納委員意見,使條例更加完善,體現“一國兩制“。 香港立法會議員嚴剛表示,剛剛過去的春節是中國人萬家團圓的日子,但大家可曾想到,萬家團圓要靠什麼來守護?迄今仍令市民心有餘悸的2019年黑暴,是香港歷史上一道抹不去的傷痕,也可以說是香港作為高度國際化文明城市的恥辱。不堪回首的慘痛教訓告誡我們,如果香港社會不能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而任由那些打著所謂“自由民主”旗號的“港獨”分子圖謀得逞,那麼鴉片戰爭導致香港被割裂於祖國、港人淪為二等公民的歷史悲劇就有可能重演,那我們很多人就將是中華民族復興道路上的千古罪人。 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感謝法案委員會通過高效會議展現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與會者就每條條文深入討論,讓真理越辯越明,條文與國際慣例接軌。他重申,立法是憲制責任,有迫切需求和強大民意基礎,而且對香港經濟有正面影響,例如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經濟自由度依然名列世界前茅,再次證明社會穩定是各行各業發展的基石和希望。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蘇長荣說,《條例草案》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清晰、域外效力清晰,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大限度保護了守法居民的利益和正常的商業交流。他支持《條例草案》通過,堅信其將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成為護航“一國兩制”實踐的根基、香港居民安居樂業的保障。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立法會議員陳曼琪感謝特區政府接納意見,認為《條例草案》實事求是,鞏固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及確保司法獨立免受境外勢力干預,符合香港實況,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國際營商法治環境,亦有利於香港繼續發展成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國安便家安。她希望,《條例草案》通過後,以多元化、大眾化、清晰易明、多種語言的的形式和方法,盡快向社會各界及國際宣傳解說。 香港立法會議員譚岳衡發言表示,金融穩定是金融中心的核心要素,立法可從根本上消除營商和投資環境中的不明朗因素,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創造更為安定的社會環境,保護財產和投資,讓香港有條件更深入地發揮連通世界的“超級增值人”的平台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立法會議員洪雯表示,立法,是香港未竟之憲制責任。回歸 26 年來,我們一直未能建構完善的法律體系,守護國家安全的大門存在短板。這,是香港的歷史欠債;而債,是要還的。拖欠越久,代價越大——這一點,過去幾年我們已經清晰見到。隨著國際地緣政治日趨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與日俱增。經歷幾番風雨波折,香港社會今日已經有共識,要儘快完成特區的歷史責任,給國家、給自己,一個交待。(完) 【編輯:徐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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