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澳大利亞葡萄酒雙反措施今日終止香港新聞網3月29日電 3月28日,中國商務部發佈公告,宣布自3月29日起,終止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商務部在公告中表示,鑒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這一消息受到澳方歡迎,并在澳各大媒體引發強烈反響。澳大利亞廣播公司28日稱,這是自中國外長訪澳後,兩國在緩和貿易糾紛方面的最新進展。 2023年8月,澳大利亞葡萄酒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抱怨商品滯銷。新華社資料圖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2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介紹稱,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澳在世貿組織框架下達成妥善解決世貿爭端的共識。2023年11月30日,商務部應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協會申請,依法啟動對澳葡萄酒雙反措施的複審調查。隨後依法推進調查程序,對各利害關係方的主張及其證據進行了全面審查,并於2024年3月28日正式發佈裁決公告。 何亞東說,“中澳互為重要貿易夥伴,我們願與澳方一道,通過對話磋商,解決彼此關切,共同推動雙邊經貿關係穩定健康發展。” “澳大利亞瓶裝葡萄酒重新進入中國市場,將使澳大利亞生產商和中國消費者同時受益,”澳大利亞總理阿爾巴尼斯和澳政府多位高級部長28日在一份聯合聲明中稱,“取消征稅意味著澳大利亞將中斷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訴訟。”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28日稱,中國商務部宣布的消息符合此前外界的一致猜測。2023年10月,在阿爾巴尼斯訪華前夕,中國宣布同意用5個月的時間來重新審查對澳葡萄酒征收的高額關稅,澳大利亞也同意暫停向世貿組織提出的申訴。5個月的期限將於本月底到期,澳方一直期待複審會取消關稅。 澳媒提到,中國曾是澳最大的葡萄酒出口市場,2019年對華葡萄酒出口額達11億澳元,但在中方征收“懲罰性關稅”後,一年內出口總額減少8.6億澳元。 記者注意到,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在官網開闢專門的網頁,收錄中國取消關稅的最新動態。網頁同時提供對華出口葡萄酒的常見問題解答以及包括中國政府網站在內的重要鏈接,還可跳轉查看中英文版本的“出口中國市場指南”,其中列明中國政府最新葡萄酒進口管理規定,供澳出口商參考。(完) 附件:中國商務部公告 【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11號 關於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複審裁定的公告】 2021年3月26日,商務部發佈2021年第6號和第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為避免雙重征稅,不征收反補貼稅。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5年。 2023年11月30日,應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協會申請,商務部發佈2023年第5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複審。經過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作出複審裁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複審裁定 商務部裁定,鑒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 二、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終止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後,不征收反補貼稅。 三、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本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公告自2024年3月29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4年3月28日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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