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壇助理費案頻繁 公器私用成慣例?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7月29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程敏璇) 台灣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中國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近日因貪污罪被一審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高虹安因此被停職兼之自我退黨。兩位政治人物落馬都涉嫌侵佔、挪用助理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直言“立法院”助理費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有法律學者直言未來類似案件還會發生,根源在於助理薪資透明化。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26日被台北地院以涉嫌虛報助理酬金、詐領加班費46萬元新台幣,判刑七年四個月並剝奪公權4年。高虹安認為法院判決“和十幾年來積累助理費案見解不同”聲稱會繼續上訴。在國民黨籍立委顔寬恒貪污案當中,也出現詐領助理費108萬新台幣的案情。 依照台灣現行“地方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助理費用方面,每人每月最多申請24萬元的助理費,每位助理每月的補助上限為8萬元。立委部分則是依照“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但未明確規定金額上限,僅以“勞基法”為準。 台媒總結過去民代詐領助理費的案例中,將其區分為有無實際聘用的“人頭型”、低薪高報的“差額型”兩種。 台灣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左)、中國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資料圖片) 高虹安案中,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她自行運用。而在顏寬恒案中,顏用親友林進福“人頭”詐領助理費108萬元。 有綠營的助理表示,民進黨立委曾在2017年就提出“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但在民進黨完全執政期間,法案均被雪藏。該名助理表示,如果“立法院”早日通過相關條例,或許立委及地方議員就不會有機會挪用。有助理表示,地方區域內由於兼顧選民服務和提案訂擬,普遍入不敷出,因此想盡辦法從補助項目經費“挖好、挖滿”,將助理薪資低薪高報、虛報加班費或用人頭助理都已是公開祕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高虹安案後坦言,“其實這叫潘多拉的盒子”,立委助理費及薪資達成率超過97%代表立委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建議應從制度面檢討、保護年輕立委,否則只要有助理留存帳目,將人人自危。 台灣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表示,當前沒有明確的法源規範立委助理薪資,立委雇用助理,薪資卻由立法院支付,但吊詭的是“立法院”又無權查加班浮濫情事,長久以來曾有立委想要修法,卻總是不了了之。 台灣當局領導人賴清德上台短短兩月,“肅貪”的大棒橫掃黨內黨外,因反貪一度造成民調“賴清德升、民進黨降”的景象,但賴清德一味處辦涉貪的台灣官員,對“肅貪”的條例制定似乎興致缺缺,難道正如柯文哲所說,打開“潘多拉魔盒”的助理費成了好用的工具?(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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