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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斥涉立場新聞案文章歪曲事實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9月4日電 香港《立場新聞》涉嫌發布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三名被告日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美媒《華爾街日報》其後發表文章,聲稱兩人因發布政府不喜歡的內容而被定罪。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3日)去信《華爾街日報》,批評有關《立場新聞》案的評論文章歪曲事實,對此表達強烈反對。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華爾街日報》日前發布一篇題為“香港判兩名編輯有罪”的文章,聲稱兩名編輯因發布政府不喜歡的內容而遭法院定罪;又說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可被視為犯罪。 對此,鄧炳強表示,香港市民享有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護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但與其他地方一樣,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媒體和相關人員必須遵守及履行“特殊義務及責任”,包括保護國家安全。 他強調,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容忍傳播虛假資訊、煽動仇恨和美化暴力。並舉例一名英國記者因涉嫌違反當地恐怖主義法而被捕,認為該文章貶低香港特區的執法,只會暴露其雙重標準。 鄧炳強又說,《立場新聞》案的判決理由明確指出,有關媒體成為抹黑、醜化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工具,部分文章在沒有任何客觀依據的情況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和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亦透過假訊息傳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徒行為。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不會被文章提到的所謂“制裁”嚇倒,批評有關做法是卑鄙的政治操縱,重申政府會堅定不移地繼續維護國家安全。(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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