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採購封存30年還不夠,台灣連EUA資料也要保密?香港新聞網8月30日電 新冠疫苗合約封存30年爭議還未解決,台灣當局近期又修改行政命令,將藥品緊急使用授權(EUA)的申請對象限制為台灣衛生福利部門疾管署、台灣藥商,藥商資料還要“保密”,在島內再次引來質疑。 台灣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台灣“中央社”圖片) 據台媒報道,台灣衛生福利部門食藥署最近針對《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進行調整,當中特別增訂,在台灣沒有藥證的藥品,若有製造、輸入的必要,台灣衛生福利部門疾管署、藥商可申請EUA,藥商的“營業秘密資料,應予保密”。而舊版並未明確寫出誰具申請資格。 此外,台灣衛生福利部門食藥署還將EUA有效期限延長為2年,並且可視情形提出展延申請,展延次數不限。 台灣衛生福利部門才因封存新冠疫苗採購合約30年引發“黑箱作業”的輿論質疑,現在連申請EUA藥商的資料也要“保密”,島內各界擔憂,未來會不會有更多疫苗、藥品的採購資料被塗毀,不被允許公開。 中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批評,食藥署此次修法,不僅時機點敏感,還明顯與修法目的背道而馳。她指出,食藥署在修法說明裡解釋,這是為保障民眾知情的權利,但緊接著,食藥署卻設下了保密條款。 台灣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表示,食藥署這次修法最大的問題,在於同意公務機關疾管署能提出EUA申請,擔憂未來或成為官商勾結工具,讓特定廠商以為只要跟疾管署搞好關係,就什麼都能獲准使用。他懷疑,有關條款很大機率是為購買疫苗而設,畢竟疫苗是用政府預算購買,利益太大。 島內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則炮轟,民进党乾脆把保密年限改成100年算了,保密不是民進黨藏污納垢的理由,更不是民進黨的遮羞布。 此次修法備受爭議的,還有EUA有效期限被延長為2年,且可無限延長。 去年7月19日,台灣產“高端”疫苗通過EUA,條件是一年內必須提交疫苗效益報告,但如今一年過去,報告仍不見蹤影。 對此,台灣衛生福利部門食藥署先是說,“報告提送期限是到7月底”,後來又說已經收到並正在審查,但報告以及審查結果尚未決定是否公開。 現在,更是直接把EUA有效期限改為2年了! 對此,台灣“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感染管制中心副院長黃高彬表示,過去台灣買不到新冠疫苗時,核准“高端”EUA,或許合理;但現在新冠疫苗充足,且“高端”疫苗效益報告已滿一年期限,照理說“高端”疫苗的EUA就該失效。這次修法可能讓更多類似情形上演,有點太危險。 島內資深媒體人謝寒冰表示,這明顯就是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的一個條款,怒斥“這樣下去還得了,以後一輩子都EUA嗎?” 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EUA沒有在兩年以上的,一再展延其實相當於是無限期,也就失去了EUA的意義,“那幹嘛要EUA呢?” 島內網友也直呼“太扯”,在臉書平台紛紛留下“黑箱操作中”、“封存”、“此地無銀三百兩”等批評。 對於EUA增保密條款被質疑“黑箱”一事,台灣衛生福利部門食藥署主管吳秀梅8月29日表示,食藥署審查疫苗EUA時,檢視的都是技術性資料,本來就不含採購合約,外界所擔憂的事情不會發生。 【編輯:石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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