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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事故涉8項行政違失 當局3部門遭糾正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9月13日電 台灣當局“監察院”13日通過監委提案,糾正交通部及所屬台鐵局、鐵道局2021年4月2日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之各項違失;至於該案凸顯之工程管理制度問題,請工程會會同營建署等有關機關共同檢討查處。 圖為“太魯閣號”事故現場。 香港中通社圖片 “監察院”監察院13日透過新聞稿表示,2021年4月2日,台鐵局第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在行經清水隧道前,因撞擊滑落邊坡侵入路線的工程車造成出軌,造成49人罹難和300多人輕重傷,就此案行政違失,經監院歷經1年多的調查,發現交通部與台鐵局、鐵道局有8項違失。 另外,台鐵去年被爆料不當挪用1425萬元新台幣工程管理費進行網路宣傳,“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提案,糾正台灣鐵路管理局辦理“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之各項違失並移送查處。 提案的陳景峻表示,台鐵局辦理該採購預算來源由重大工程之工程管理費及局務業務宣導費共同支應,工程管理費佔比率達9成5以上,然與工程建設相關成果卻僅佔不足1成,比重顯有失衡,且經工程會認定,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須為工程開辦、協調、宣導等費用,即使用於宣導,亦須與辦理工程之相關事項,顯見本採購之經費來源已違反當局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之規定,有失預算編列之目的。(完) 【編輯:李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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