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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集團囚禁61人致3人死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2月27日電 台媒27日報道,台灣警方11月宣佈偵破求職詐騙虐囚案,在新北淡水、桃園中壢等地救出被淩虐、囚禁的被害人61人,並查出有3人被淩虐致死後遭棄屍。台北士林地檢署27日起訴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樺韋、傅姓女子等29名被告,檢方痛批詐騙集團泯滅人性,建議法院從重量刑,對傅姓女子、陳樺韋求處無期徒刑。 詐騙集團被捕 圖自台灣警方 台北士林地檢署稱,本案起訴29名被告,其中27名被告羈押中,被害人共計307人,包含因求職被騙遭拘禁者61人、誤信投資等詐騙手法而匯款者246人,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億9667萬7969元。 台北士林地檢署稱,被告等人以精細分工與境外詐騙集團人員成員聯手,共同對島內不特定民眾實施詐欺犯罪,另以各種名目吸引民眾提供賬戶,再以蒙眼、嘴塞毛巾、上手銬、腳以束帶捆綁方式強取財物。 台北士林地檢署稱,被告等人將民眾囚禁在狹小空間,稍有不從即以電擊棒、棍棒或以拳腳暴力對待,並不時在食物中摻入毒品,藉以囚禁、淩虐被害人,期間更造成3名被害人死亡,而被告等人為掩飾拘禁致死犯行,又任意遺棄被害人屍體。 台北士林地檢署提到,被告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貪圖一己之私,指揮、參與詐騙集團犯罪組織,又囚禁、淩虐被害人,行為惡劣、泯滅人性,嚴重戕害人性尊嚴,且視公權力如無物,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巨”,造成民心動蕩不安,影響台灣形象。 檢察官考量被告至今均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對傅姓、陳姓主要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求處20年至3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從重量刑。(完) 【編輯:李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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