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還能坐“爽牢”?民進黨挨批!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2日電 台“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雖提高外役監受刑人的遴選門檻,但吸毒者以及持有毒品者都可以列入遴選,在台灣引發強烈質疑。 台法務部門負責人蔡清祥 圖源:台灣“中央社” 據《環球時報》報道,外役監是台灣一種低度戒護的監獄類型,受刑人可在沒有監獄人員監視、沒有上手銬腳鐐的情形下在室外工作,因此被視為“爽牢”。台灣《聯合報》8月1日稱,本次修法提高外役監遴選門檻,受刑人須符合所有“積極要件”;“消極要件”則從現行的6條擴充到15條,增訂包括故意犯罪致人死亡、10年以上重罪、觸犯台“刑法”的妨害公務致重傷等重大暴力罪名,不可被列入遴選。引發爭議的是,原先觸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者皆不得遴選,本次修法卻將單純吸毒者與持有毒品者列入遴選。 去年8月,台明德外役監囚犯林信吾逃獄、殺害兩名警察,激起台灣社會公憤;今年7月,台灣又爆出“夜店殺警案”囚犯易寶宏在外役監服刑,返家探視期間兩度違規,再度引爆怒火。儘管民眾呼聲高漲,台“立法院”臨時會始終未計劃處理“外役監條例”,直到選舉前才將其列入議程。朝野各政黨都提出了自己的版本,但民進黨依仗席位優勢,通過了自家黨團的修正動議。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質疑稱,吸毒者多為慣犯,這次修法讓這兩類人能進入外役監服刑,“一個月還可以放假兩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立委”游毓蘭批評稱,2020年民進黨主導修法,國民黨黨團主張“纍犯不得遴選至外役監”的提案又遭駁回,顯然台當局依舊不敢正視社會各界的質疑。“立委”賴士葆稱,台“法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外役監已成了政商權貴的“度假中心”。外役監的遴選辦法屬於行政命令,當局有很大操控的權力,“小門沒有完全堵死,要杜絕後患恐怕很難”。與民進黨同屬綠營的“時代力量”也稱,“外役監條例、司法制度距離拿回民眾的信任恐還有一段路途”。 台灣《中國時報》8月1日稱,新修正的“外役監條例”洋洋灑灑列了許多排除遴選項,但觸犯“洗錢防治法”并未被排除在外,因洗錢罪入獄的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未來仍有機會申請。文章稱,蔡英文當局司法改革成效不彰,若還讓人質疑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無論法怎麼修,權貴都有漏洞可鑽,又怎能符合民眾對司法正義的期待? 【編輯:張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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