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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限將至,柯文哲會否被延押?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10月15日電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涉案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已有1個多月,外界關注北檢會否聲請延押柯文哲。若不延押,檢方勢必要在10月29日前偵結起訴柯文哲等人。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台“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 鑒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的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擬聲請延押應曉薇,最晚要在24日前向法院聲請。因此檢方若要聲請延押柯文哲,聲請延押的關鍵日期為24日,若北檢未在24日前聲請延押應曉薇,檢方勢必要在29日前偵結起訴柯文哲等人。 柯文哲自9月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後,遭檢察官以“每周一次”的頻率提訊問案。但10月1日,柯文哲拒絕出庭應訊,檢察官考量其已表明不願應訊,就算強行帶人到地檢署偵訊,只要柯文哲不願開口,也是徒增拉鋸、抗衡,浪費司法資源及時間。 15日上午,北檢第4度提訊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亦遭提訊。(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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