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澤頤:報章登“免責聲明”避責無用《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多名時任高層,分別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控,有人就散布引發寒蟬效應及損害新聞自由的歪論。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昨日(1月29日)強調,警方只是針對犯罪行為依法調查,絕不是針對某一個行業或新聞機構,又重申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新聞報道不能意圖透過言論鼓吹、激化及煽動人作出非法行為,是否觸犯煽動罪要視乎其背後意圖,而“紅線”就是法律條文。對有報章在專欄中加入所謂“免責聲明”試圖避責,蕭澤頤直言此舉不過是“自我催眠”,若然真有違法行為,即使加入所謂“免責聲明”,警方同樣會果斷執法。 針對《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停運,蕭澤頤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有個別新聞媒體停運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並強調警方依法調查,並非針對某一個行業或機構,而是針對相關罪行。 ◆蕭澤頤強調,警方只針對犯罪行為依法調查,絕非針對某一個行業或新聞機構。圖為《立場新聞》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早前被捕。 資料圖片 新聞自由須建基於法律責任 他指出,香港新聞自由向來受基本法保障,將來也不會改變,每日報章仍有很多批評特區政府及官員的言論,是“無問題”的。但新聞自由必須建基於法律責任和義務,不能意圖透過言論鼓吹、激化及煽動人作出非法行為。若媒體不守法,甚至鼓吹他人作出犯法行為,已經不能夠且沒有資格講自由。 被問及有關言論或文章在何種情況下會觸犯煽動罪時,蕭澤頤表示不能簡單地一言概之,警方要審視每個個案具體情況,最主要考慮其背後的意圖是否有鼓吹、激化及煽動暴力和仇恨等,“是否想推動他人去引發暴動?去襲擊其他人,甚至警務人員?而警方也要整體性搜集及掌握足夠的證據,再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 ◆蕭澤頤指報章在專欄中加入所謂“免責聲明”試圖避責不過是“自我催眠”。 “經常有人問‘紅線’是什麼,其實很簡單,‘紅線’就是法律條文,法律所說的就是‘紅線’。”他強調,有一個概念叫作負責任的新聞作業,新聞從業員同樣負有法律責任,並且要真誠報道及提供準確資訊,才可獲得言論及新聞自由權利的保障。 就有報章在欄目中新增編按“在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的“免責聲明”,蕭澤頤表示:“我覺得這沒有太大意思,因為你不能說自己沒有做過,就是沒有做過,不能夠自我催眠或自我陶醉地說自己不是這回事,但明明你如果真的有犯法,你做一些免責聲明其實是沒有作用的。” 他重申,市民和新聞從業員都要負責任講事實,不能鼓吹或煽動其他人去違法,而背後意圖是非常重要,又呼籲市民不要試圖去挑戰法律,任何人犯法特別是涉及觸犯國安罪行,警方一定果斷執法。 在修例風波期間,假新聞及假消息在社交媒體上氾濫,煽動對警員仇恨,部分年青人更對這些所謂“暴力毆打”“強姦被捕者”等假新聞及假消息深信不疑。蕭澤頤指出,涉修例風波案件被捕者中,約40%為青少年,大多從前未有案底,他相信當中很多人受假新聞和假消息荼毒,被煽動仇恨而犯法。 盼各界接納有悔意青少年 他續說,自己在過去兩年與很多年青人對話,看到他們誠心後悔並承擔法律責任,希望各界可以接納這些有悔意的青少年,給予他們第二次機會,在工作及學習上給他們提供協助,如果社會“唾棄”這批年青人,最開心的是推動他們違法的幕後黑手,從而繼續煽動他們做所謂的“抗爭”,屆時受影響的就不僅是兩代人。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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