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知道入獄後恐破產及難移民後,亂港分子慌了香港新聞網7月19日電 早日今日,何必當初!亂港分子得悉要入獄9年兼出獄即破產後,才知道“慌”了? 香港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在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港獨”口號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并撞倒3名警員,案件由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 經審訊後,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法庭判其監禁9年及停牌10年。 但唐英傑未有第一時間“乖乖伏法”,反就不設陪審團一事向高院提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當時法庭考慮該案是國安法實施後首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作任何訟費命令;可唐英傑仍“不死心”,提出上訴遭駁回後,上訴庭判他需支付訟費。 3月,律政司向唐英傑發信追討約73萬元(港幣,下同)訟費。此外,唐英傑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遭拒,法庭判他要支付訟費。即兩案唐英傑共需支付逾138萬元訟費。 面對百萬訟費,不斷挑戰法治底線的唐英傑終於“知衰認衰”了,還對外界“賣慘”稱,擔憂一旦破產,日後恐難置業或移民。 據了解,若當事人刻意拒付訟費,或面臨監禁、破產等嚴重後果。 唐英傑之流犯法時不計後果,其後又為脫罪濫用程序,現時面對“板上釘釘”的牢獄之災及出獄恐破產的嚴重後果後,終於知道驚了...... 他的“心路歷程”亦把一眾香港網友看懵了! “駕駛電單車撞警察時,沒想過後果?”在網絡上,網友們紛紛直批唐英傑“這就是無知和違法的後果,要自(己)負(責)”,“濫用司法制度,自食其果。” 也有一些網友眼見“黑衣暴徒大台”藏身海外,而這些留港“手足”則被他們“遙控”、“玩弄於股掌之間”,哀嘆“手足”被人“用完即棄”,這就是他們的“悲慘下場”,只能在監獄見識“美麗風景線”了。 至於唐英傑憂慮的破產後難置業及移民的問題,不少香港網友都“氣笑了”! “良民證都拿不到,還想著移民?”有網友一針見血地指,“有案底就沒良民證,哪個國家會收?” “又要威,又要戴頭盔!”還有網友直批這些亂港分子的行徑簡直可笑。 (製圖 劉春) “良民證”也叫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由香港警務處發出的證明文件。市民可於海外旅游、升學、移民或領養子女時,向警務處申請。不過有移民顧問稱,現時BNO持有人移英不需要“良民證”。 即是說,目前來看,有案底的亂港分子只有在持有BNO的情況下,還尚存一絲“移民”機會,否則將來去任何國家或地區基本都“寸步難行”。 唐英傑從當年被“黃絲”捧為“義士”,到如今落得個入獄9年、恐破產難置業的下場。其間,也鮮見竄逃海外的亂港頭目向其伸出“援手”,幫他眾籌以支付百萬訟費等。 可見,這些以身試法的香港“手足”已徹底淪為炮灰!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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