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獄中“開小灶”,9000元餐費讓“手足”情何以堪?香港新聞網7月29日電 身處監獄內,還擁有一顆“度假”的心?亂港分子黃之鋒在還押期間“好飲好食”的作派讓人大開眼界!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參與非法“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3月轉到赤柱監獄還押。昨日(28日),黃之鋒的社交媒體編輯在網絡曬出黃之鋒的每日餐單,與一眾“信徒”分享其於赤柱“度日”的情況。 從餐單可見,黃之鋒吃的并非是監獄“公家飯”,而是“私飯”。三餐菜品豐富,每日早、午、晚飯分別消費48元、78元和168元(港幣,下同),估算其一個月餐費約需9000元。 (圖源:黃之鋒Facebook專頁) 對於還押期間還大手大腳的作派,黃之鋒聲稱,“吃私飯”即還押人士享有向茶餐廳訂購一日三餐的權利。雖然每月數千元的費用不便宜,吃得心痛,但記得“吃了15個月淡而無味的監房公家飯後,再度嚐到首杯咖啡及出前一丁(方便麵品牌)的那刻於味覺上的衝擊與震撼”,認為這“在牢房裡很難得”。 他向外界賣慘稱,在“牆(指監獄)內承受不少精神壓力”,進食外面的港式食物能給自己“一點微弱的安慰”。就每月數千元餐費的來源,黃之鋒則在帖文中“多謝每個素未謀面卻一直願意分擔我每月還押膳食開支的朋友......” 言下之意,“千元餐費”少不了“手足”的“奉獻”! 黃之鋒“千元餐費”的圖片於香港網絡流傳後,讓不少網友直感意外! “我一個月都花不到9000元。”有香港網友感嘆,黃之鋒“比大部分(給他)捐錢的人還有錢”,“膳食比外面的手足還要好”,嗤笑“手足”真容易被騙。 “要不要安排個工人給他?”大批網友對黃之鋒還押期間還派頭多多感到難以理解,忍不住揶揄——“不知藏身紙箱的‘披頭四’看到有何感受?” (製圖 劉春) 7月13日,曾志健等4名亂港分子企圖從香港一碼頭乘快艇逃往台灣,被香港警方拘捕。警方指這4人在轉移匿藏地點時,曾被封在紙箱中當作貨物運走。期間,4人還被有關團夥索要了逾40萬元的“偷渡費”,今年起更不再被提供食物。 他們被捕時長髮披肩、身體消瘦。因此,有網友嘲諷他們是“披頭四”。 不過,也有香港網友認為,黃之鋒在還押期間仍可享用每月9000元的“私飯”,恰證明了香港擁有真正的民主與自由。 根據香港《監獄規則》,尚未定罪的還押者有權自備食物(即吃“私飯”)。 翻查資料,於還押期間嚷嚷要“吃私飯”的不止黃之鋒一人。“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涉嫌於網上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2項洗黑錢罪,被還押在壁屋監獄期間,被曝因“吃私飯”,體重由50公斤增至60公斤。 因參與非法“初選”被拒絕保釋,於羅湖懲教所還柙的袁嘉蔚,早前亦被指為支付每月上萬元的“私飯”,搞到要退租兼變賣家品。 讓人納悶,這些亂港頭目連三餐的苦都挨不得,還談何“抗爭”?竄逃“手足”過得慘兮兮,有些人更食不果腹,這些亂港頭目卻在還押期間貪圖美食,讓為其搏命的“手足”情何以堪?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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