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月31日報章社評摘要香港新聞網1月31日電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30日正式啟動。香港多份報章31日對相關時事熱點發表社評。 《大公報》發表社評:23條立法是檢驗愛國者的“試金石” 從此次立法諮詢文件可見,特區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具有清晰、完整、有效、管用的特點。23條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安的行為,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諮詢文件就每一項罪行都作出了具體清晰的立法建議,有效涵蓋了主要危害國安的罪行。而鑒於國家安全風險和威脅的性質複雜,且會隨時間演化,為應對將來可能出現的傳統和非傳統國安風險,立法建議也有前瞻性特點。例如就“國家秘密”、“間諜行為”等作出明確定義,並建議新增“叛亂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境外干預罪”等。這些立法建議將有效築牢香港的國家安全屏障。 香港中通社圖片。 《文匯報》發表社評:匯民智釋疑慮聚共識 齊心協力完成二十三條立法 回歸26年多以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一直未能完成,國家安全長期不設防,埋下重大隱患。2019年,本港發生港版“顏色革命”的修例風波,嚴重衝擊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市民人身安全受威脅,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被動搖,慘痛教訓港人刻骨銘心。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以定海神針效力讓香港迎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重大轉變。 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多來,本港銀行體系去年總存款比國安法實施前增加10%;去年新成立的本地公司總數逾13萬間;香港繼續在經濟自由度和競爭力排名中名列前茅。這些數據足以說明,完善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只會令本港法治進一步穩固,更有利吸引投資、人才,推動本港金融市場、整體經濟繁榮發展。可以說,經過20多年討論和近年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實踐,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必須做”及“盡快做”已成為主流共識。 《香港商報》發表社評:23條早立法 各界早安心 對於經濟經商,23條立法肯定是個好事。沒有穩定,就無發展。回想“黑暴”時,商舖不敢開、旅客不敢來,就連市民都不敢外出,市面一片混亂,甚而火光處處;其間,經濟扭升為跌,GDP連續兩季萎縮2.9%,失業率也明顯攀升。香港國安法的生效,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相信23條立法後,社會秩序更有保障,進一步掃清不穩定、不確定的負面因子,營商環境自然更勝從前,海內外投資者對港必然更有信心。 對於市民大眾,23條立法也是好事。一方面,毋須擔憂“黑暴”重來,更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另方面,立法亦無損普羅市民原有權利和自由,維護國安符合保障人權國際標準,並明確界定罪行元素包括犯罪行為和意圖,精準針對危害國安行為,同時考慮提供例外情況和免責辯護,諮詢文件所列罪行便屢見“有意圖…”和“明知而…”等字眼。且23條立法屬於自衛性質,僅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的人,從而保障其餘絕大多數市民。擔心誤墜法網、人人自危之謂,不單危言聳聽、庸人自擾,更不排除是刻意顛倒黑白、為反而反。 (完) 【編輯: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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