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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擾亂香港立法會秩序 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加監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3月12日電 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和陳志全分別承認在2019和2020年擾亂立法會秩序,分別加監7天和20天。 有關案件昨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三名被告為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47歲)、陳志全(52歲)和朱凱廸(47歲)。 其中一案涉及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林卓廷被指於2019年5月11日當天在立法會一號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林卓廷不認罪,被押後至9月26日開審。 控方表示,屆時將有9名證人作供,不涉警誡供詞,另會播放約1小時片段。 同案的朱凱廸及陳志全均承認襲擊、妨礙或騷擾周浩鼎及葛珮帆,朱凱廸另再承認對象涉陳恒鑌。根據案情,陳恒鑌、葛珮帆有即日驗傷,涉肩部等地方輕微觸痛;周浩鼎則未提及是否有傷。 控辯雙方其後處理朱凱廸、陳志全兩人涉及的“立法會潑臭水案”。兩人被指於2020年6月立法會進行《國歌法》三讀辯論時潑臭水,各被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及特權法下藐視兩罪。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控方當日撤回針對朱凱廸的兩項控罪,陳志全則承認藐視罪、施用有害物品一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據悉,原案共有3名被告,餘下一人為許智峯,現正潛逃。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議會是議事地方,不容許兩人所作所為,兩人行為顯然出於政治目的,令應有的會議暫停或終止,遂判兩人監禁14天及32天。考慮兩人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准許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分別加監7天及20天。同案不認罪的林卓廷,則押後至9月26日審訊。(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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