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逃台港人下落 攬炒派雙標挨批分享到:
“十二逃犯”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的案件告一段落,多名政界人士昨日在電台節目討論案件。攬炒派中人一再炒作事件是“冤獄”、內地處理“不合理”,同場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批評攬炒派只高調關註內地如何處理“十二逃犯”,但對5名港人非法潛逃到台灣、至今下落不明一事視而不見,“對於唔巖聽,唔方便嘅野就唔講”,完全是雙重標準。 在節目上,一直聲稱協助“十二逃犯”家屬的攬炒派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稱,涉事人“難獲基本法律保障”,又稱公開審訊“用行政手法阻撓非官方認可人士聽審”,變成“秘密審訊”,因此“判一日都是冤獄”雲雲。 謝偉俊反駁,“十二逃犯”被內地截獲已算幸運,如果越過東沙群島進入台灣,最終可能像5名潛逃高雄的港人一樣,至今仍然不知他們的狀況如何。 他又質疑,為何“十二逃犯”家屬每次見記者時都不敢公開自己身份,但就一再“估嚇估嚇”地指責,對內地不公道。 同場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稱,案情判得“較重”及“不合理”,又謂內地“用大量行政手段阻撓被告人行使權利、公眾監察審訊”,令人難以“信服”雲雲。 謝偉俊:今次判刑算正常 謝偉俊回應時指出,參考內地類似案件,組織偷越邊境罪一般最多判監七八年,參與者則一年左右,今次判刑算正常。他又點名斥責何俊仁以不了解情況為由,刻意迴避5名潛逃到台灣的港人下落,對“唔巖聽,唔方便嘅野就唔講”,對於內地發生的事就經常提及,甚至有人向美國告狀,質疑是雙重標準。 保安局:不會陪同探視 另外,對於有消息指部分逃犯的家屬昨日已經抵達深圳希望尋求探視,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表示,根據內地法律,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特區政府正了解相關安排,並會適時把有關資訊通知求助家屬;香港駐內地辦事處為在內地被拘留的港人或家人提供協助時,一貫會按要求提供適切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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