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社會

香港一男子涉參與暴動及違禁蒙面法判囚43個月

分享到:
2022-06-30 19:45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字號:

香港中通社6月30日電 2019年《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後翌日,一名男子於灣仔一帶參與暴動被捕,早前承認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兩罪,6月30日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3個月。

圖為區域法院。圖源:香港中通社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件有逾500人參與,規模大,歷時達1小時,“示威者”漠視警方警告拒絕散去,更曾投擲至少14枚汽油彈。而被告目睹現場情況後不但沒有離開,更參與掘磚和站在前線,表明自己積極參與的鮮明角色,因此罪責理應比同一暴動事件的被告更重。

王詩麗以57個月監禁及12周監禁為兩罪量刑起點,因他不是第一時間認罪,只獲25%刑期扣減,考慮到量刑整體性,判被告就兩罪入獄43個月。另外,王詩麗就被告曾三次違反宵禁令,下令充公其全部保釋金。

現年33歲的被告陳振羚,承認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志道跟軒尼詩道交界、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他另承認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編輯:馬華】

視頻

更 多
鄺美雲喊你來廉政公署喝咖啡 你敢來嗎?
香港“屠龍小隊”案宣判:兩主要被告分別被囚23年10個月及13年6個月
豪擲過億購千輛國產新能源車 這個香港車隊打算怎樣逆轉的士口碑?
現場直擊!珠海航展有什麼?為何吸引這麼多外國人來看?
冬天的新疆太美了!讓新疆女生們告訴你哪些景點不能錯過
廣東潮汕英歌舞機器人火出圈!中國玩具已進入新階段
【通講壇】特朗普的俄烏“和平方案”能奏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