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月16日報章社評:操守指引劃清底綫 教師自律勝於懲治香港新聞網12月1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15日公佈《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清晰列明教師專業操守及行為規範。香港多份報章12月16日發表社評關注事件。 《星島日報》發表社評:操守指引劃清底綫 教師自律勝於懲治 指引中大部分行為並非新事物,只不過今次是更清晰地整理並歸納出多項更具體準則和行為,講清講楚底綫在哪,讓教師們知道甚麼底綫是不能觸碰,減少具爭議的灰色地帶,讓其可安心地教學。畢竟教師肩負向學生傳授學術知識重任,其在課堂內外的一言一行,更會影響到學生的價值觀。若教師向學生灌輸正面價值觀,自然會引導學生建立守法意識、國家觀念,成為未來社會棟梁;若反其道而行,便可能對學生洗腦,培育出一批挑戰法紀、罔顧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潛在破壞分子,影響可大可小。 無規矩不成方圓,教局制訂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非常清晰,而且大部分均是輕易做得到,教師只要守規守法,自然不用擔心觸碰底綫,維護授學傳道專業,亦有助學生培養國家觀念,建立守法意識和國民身分認同。 《文匯報》發表社評:落實教師操守指引確保教育正向前行 教師的言行、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如今香港由亂到治,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教育界同樣要撥亂反正、重回正軌。訂立、公布《指引》對加強教師操守規範,邁出重要一步,但更重要的是,把《指引》落到實處。第一,《指引》可以讓教師清楚知道,行為操守的界線所在,要令教師深刻認同《指引》的內容,關鍵是要喚醒部分教師的師德、專業良心及責任感,尤其要彌補少數教師在國家民族意識存在的不足。 第二,要切實執行《指引》,各辦學團體和學校管理層,應根據指引檢討、修訂有關教師操行的管理措施,例如教師人員的招聘、教師的專業發展計劃和培訓活動、教師的評核和表彰、教師失德的處理等方面,都要體現《指引》的要求,建設德才兼備的教師團隊。第三,教育局要更多向學校講解《指引》的要求,及提供適切支援,協助學校落實,同時定期檢視學校落實《指引》的情況,表彰做得好的學校和教師,協助做得不夠的學校整改,對刻意不遵守《指引》的教師和學校,必須按照《指引》從嚴處罰,不能讓《指引》的執行流於形式。 《大公報》發表社評:為人師表的應有之義 細看指引內容,並非要求老師具“飛天遁地”的能力,而是一般老師都做得到的事。譬如要求老師“恪守法律”,不僅個人要守法,也要自覺維護國家安全,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又譬如要求老師發現校園內有任何潛在風險時,須向學校管理層及警方等舉報。其實一般市民路見不平也要挺身而出,何況校園內有風險出現,老師更應該盡自己的責任,阻止可能損害學生福祉的事件發生。老師為人師表,對學生的影響大,理當成為學生的楷模,對老師的操守和道德要求當然也要高一些。比如要求老師同學生保持妥當距離,不能口出粗言,不能使用暴力,不能發生超乎師生關係的感情等,全部都是理所當然的事,符合社會期待。要言之,推出指引的目的不是要懲罰誰,而是為了保護老師,保護學生,維護教育專業的形象和尊嚴;不會為老師帶來額外的壓力,反而在劃出“紅線”後,讓老師知所進止,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負起教書育人的重任。(完) 【編輯:徐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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