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反對美國國會眾議院議案香港新聞網6月6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6日對於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所謂動議,污衊詆毀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及特區執法部門依法採取的執法行動,並要求對負責條例的相關人員施加所謂“制裁”,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美國眾議院要求施加所謂“制裁”,妄圖恫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人員,企圖借自由之名,掩飾其卑劣的政治意圖,明目張膽地對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無懼任何威嚇,會繼續堅定不移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發言人指出,有關所謂動議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內容,全屬無稽失實。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香港在2019年發生的大型、持續、重創香港社會民生經濟、無日無之的暴亂,通過不同的所謂報告堆砌故事、穿鑿附會,惡意詆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對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肆意攻擊,而對香港國安法讓廣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其霸凌和“雙標”的虛偽面目和行徑表露無遺。 “事實上,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根本沒有資格對香港就正當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指手畫腳。”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香港國安法和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 發言人指,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在擬訂條例的域外效力時,我們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的性質。 “我們亦必須指出,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倡議某些人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發言人重申︰“條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加固我們保衞家園的門鎖,只有那些想闖入我們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不想香港特區依法保家衞國。特區政府強烈敦促美國眾議院停止以政治技倆,試圖干預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得以維護,會為香港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此乃無可爭議。特區政府會繼續無畏無懼維護國家安全,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完) 【編輯:陈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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