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支持《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及其修正案香港新聞網7月10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陳曼琪10日指出,於2024年7月10日立法會發言支持《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及其修正案。條例草案符合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將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7年2月23日就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本地化為香港法例的條款。今天開展本地法律系統性去殖民化的立法工作,相對香港回歸27年而言是遲來了,但對於落實“愛國者治港大原則”是適時的。條例草案不僅體現香港成文法因應香港社會發展與時並進,更重要是體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堅持正確的憲制及法治秩序,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立法工作,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提供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欣賞並支持不含法律去殖化的相關法律修改 1.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清楚寫出所有刑事法例當中所指明的定額罰款均屬非規定罰款(即不是分級數的罰款),令刑事罪行的“非規定罰款”的釋義及涵蓋範圍更清晰及易於理解。 2.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中有關“代決人”的釋義,更好保障病人投訴私營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彰顯相關條文的政策原意。 促請政府持續識別及盡快全面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 香港回歸27年,本地法律“去殖民化”終於迎來二讀辯論及三讀香港成文法作系統性法律適應化修改,本人深感激動。本人自2015年與香港中律協及眾多社會人士一直努力爭取本地法律去殖民化。本人作為香港土生土長及接受法律教育培訓的律師,經歷了殖民年代、香港回歸祖國,到現在愛國者治港、香港由治及興的時代,為有幸參與修訂香港本地法律,正確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及香港憲制和法治秩序,感到光榮。 1. 條例草案使香港成文法更清晰、精簡及易用,將要修訂法例和附屬法例賦予享有的權利、要保障及效忠的主體正名為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大大有助公眾查閱和理解本地法律的合憲性,並捍衛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 2. 促請政府持續識別及盡快全面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 同意政府以綜合條例草案的方式,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以先易後難的方式,繼續推動完成法律去殖民化修改工作。成文法進行系統性檢討工作進行至今,識別了共101項條例或附屬法例需要法律去殖民化的修改,令其符合《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的地位,但以上只是本地法律去殖民化立法過程的開端。仍有約23項條例或附屬法例去殖民化修改比較複雜,有待解決。本人促請政府持續識別及盡快全面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 3. 支持律政司在修正案回應並採納本人意見,保留《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8第21條作為兜底條款 審議條例草案階段時本人及法案委員會成員指出需要但未進行法律適應化的法例的例子,例如就“官方”二字題述的討論,証明香港成文法去殖化仍有大量的法律修改工作。故現階段保留《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8第21條是合適的,標明法律釋義不可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根據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所享的權利,具法律兜底作用,在法律去殖民化未全部完成時,確保有關條例和附屬法例符合基本法第二條和第十二條,彰顯國家實行單一制原則,由中央統一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切權力來自中央,香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只是地方單位,以中央授權為限。本人對此表示支持、肯定和認同。(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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