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楊莉珊:樹欲靜而風不止!人大釋法可為社會釋疑法治,作為香港良政善治的關鍵基石,歷來備受關注。被視為“黑暴之父”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就是否可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遭到律師司反對而雙方對簿公堂。終審法院最終駁回律政司上訴,引發社會譁然。 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表示,將盡快就海外律師應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中聯辦發言人談及此事用到一句諺語:“樹欲靜而風不止!”,說的就是“人大釋法”四字見諸報端,又一次被“有心的人”挑起香港社會敏感的神經,企圖拋出“釋法就是破壞法治”的老劇本來“唱衰”香港,攻擊香港的法治基礎。 筆者就此需嚴正指出,香港自回歸以來五次提請人大釋法,為當時社會就“一國兩制”條文中的疑慮之處做出最權威的說明與闡述,讓社會對事件不再存疑,這便是“人大釋法”的應有之義,也是一國兩制的優越之處。而且五次釋法的結果都是解決香港的迫切危機,從法律上保護了香港的利益,說明這套老劇本已被五次證實其實“人大釋法”應該是完善香港法制的一種必要手段。 此次討論的焦點在於是否可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應訟。爭議雙方一邊強調Tim Owen是人權法的權威,質疑政府不讓他來港應訟是出於政治考量,暗示特區政府透過政治手段打壓黎智英的個人人權。而另一方則強調案件涉及國安法,質疑"鬼佬"並不熟悉香港與中國的國家安全,難以成為代表律師。 筆者專門就此請教法律界朋友,業內人士指上述討論"錯重點",認為事件的核心並不在該海外律師是否哪方面的權威,也無關他是否華人或"鬼佬",關鍵在於該名律師是否有在香港掛牌執業。誠如中聯辦發言人所說,此舉有損本地律師的專業聲譽和香港法治形象。 該律師朋友分析,不少英語媒體強調Tim Owen是人權法的權威,其實是在暗示黎智英的案件並非單純的法律案件,而是一宗涉及人權的政治迫害,但這顯然與事實大相逕庭。而且這種暗示是對香港法治形象的嚴重抹黑,加上事件涉及國家安全,有必要提請人大釋法,從國家層面來為公眾釋除疑慮,因為基本法的法源即來自國家憲法,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責之一,便是在法律出現灰色地帶時予以解釋補充。 我們見到中聯辦、港澳辦先後高分貝回應事件,顯示出中央關注事件,關鍵原因可能是中央明白到國家安全具有淩駕性,當終院判決將為國家安全帶來風險後,特區政府隨即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透過更高階的法律權威來糾正,讓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得以在具體個案中體現出來。 香港國安法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司法機構更負有“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定責任。當終審庭法官在裁決時沒有體現立法原意,反而咬文嚼字,轉移焦點。這樣由人大釋法明確立法原意及具體要求,讓法庭有明確準則,才可以讓事情還原真相,法律回歸專業,而非在迷失重點的口水中影響民意。 (本文作者楊莉珊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優質師友網絡主席)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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