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屠海鳴:維護國安一刻也不能鬆懈 警惕3苗頭再過兩天,就是“七一”了,香港國安法實施整整3年了!3年間,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翻天覆地的變化,進入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3年後的今天,香港走出了“泛政治化”的泥潭,全社會把主要精力放到了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上,人們普遍用“一法定香江”、“定海神針”、“保護神”等詞匯,形容國安法的巨大作用和威懾力。 港澳系統新體制 工作效能提升 國安法實施的3年,也是中央調整港澳工作領導機構的3年。國安法實施前的2020年2月,針對香港的嚴峻局勢,中央決定把“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改為“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出任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執掌港澳事務。此後,港澳系統形成了前後一體、左右協同的運行機制,港澳工作的效能明顯提升。 港澳系統實現新體制後,第一件要事就是推動在香港樹立國家安全觀念,讓廣大民眾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固防綫。香港國安法涉及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就是打擊極少數分離主義分子,保護大多數市民,就如同讓“國”字中那個小“口”發揮作用,維護國家安全需要香港民眾執戈護國,齊心協力,織牢國家安全網,這也是香港同胞與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歷史責任的應有之義。 國安法利劍高懸,中央港澳系統高效工作,有力推動了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落實。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國安法保穩定 促港繁榮 不久前,有團體發起“香港國安法實施3周年”意見調查,在網絡上收集了2,412份問卷,80.4%受訪者認為,香港國安狀況大有改善;亦分別有76.8%和77.8%受訪者認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變得更加安全,以及法治狀況有很大改善。 市民對社會治安變化的感受是真切的。事實上,國安法實施後,不僅香港社會治安明顯好轉,投資者對香港信心增加、市民能夠安心工作、業主可以放心經營,香港的經濟活力再次釋放出來了。 回想3年前的香港,反中亂港勢力與國際反華勢力裏應外合,把香港搞得烏煙瘴氣、滿目蒼痍,學生無法上學、打工仔無法返工、市民無法出行、商家無法正常營業、立法會無法正常議政;有市民發表不同意見,也被暴徒打得血流披面,甚至還發生了當街“火燒活人”、“刺殺議員”的惡性事件。 再看今天的香港,香港舉辦的國際會展、會議和體育賽事愈來愈多,香港與內地的互動愈來愈頻繁,海外投資者對香港的投資環境愈來愈滿意,香港連續28年被評為全球營商環境最佳經濟體;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矽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和瑞士瑞信銀行(Credit Suisse)“爆雷”後,有大量資本流入香港和新加坡,說明香港是值得信賴的“安全港”。 事實揭示了一個基本邏輯:國安法保香港穩定,香港穩定促香港繁榮。 阻嚇作用明顯 撥亂反正起步 香港國安法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是一部好法律。有了好法律,還要實施好,那麼過去3年實施得如何呢? 第一,阻嚇作用明顯。國安法實施前一個月左右,一批消息靈通的“亂港大佬”宣布隱退,可謂“嚇退了一批”;國安法實施後的一個月左右,一批“港獨”分子逃亡海外,可謂“嚇跑了一批”;國安法實施3年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受到法律追究,可謂“制裁了一批”;最近,香港一女子涉嫌在國外煽動“港獨”,回港後被拘捕並受到起訴,這預示着在國外犯法亦會受到追究,今後將會“抓回一批”。 第二,撥亂反正起步。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開始撥亂反正、正本清源,以教育界為例,中學階段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替代了備受爭議的“通識科”,對學生樹立國家觀念將發揮積極作用。 不可否認,國安法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瑕疵。國安法具有凌駕於香港本地法律的特殊地位,香港國安委具有超然於“三權”之上的特殊權力;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香港司法法律界對國安法的理解和把握遠有不全面、不準確、不到位的情況,習慣於用香港本地法律的原則和程序,處理國安法實施當中的問題。 每當國安法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中央及時解疑釋惑,進行指導和監督,確保國安法落實到位。 暗流湧動 不能掉以輕心 時下,香港經濟全面復甦,發展形勢令人樂觀,但國家安全方面出現的一些苗頭,不得不引起人們的注意。 第一,“軟對抗”接連不斷。香港有許多深層次矛盾急需解決,當特區政府致力於解決這些難題時,一些人卻尋找種種理由阻止。這些理由初看似有一些道理,能夠得到一些人的認同,但若認真分析就會發現,表象的背後隱藏着險惡的意圖,有的故意挑撥政府與市民之間的關係、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關係,意在點燃對抗情緒;有的把話題引向“擴大分歧”方向,而不是“形成共識”的氛圍,意在把事情搞砸;有的玩“小題大做”的遊戲,意在把矛盾擴大化;有的促使矛盾激化,鼓動上街遊行示威,意在把水攪渾。 第二,一些社交平台變得非常“活躍”。這些平台上的信息來源混亂,似是而非,難辨真假,可以看出是“有心人”在大肆“拋售”,之後便有大量跟帖,引發“爆點”,矛頭直指中央和特區政府,刻意製造“反中”、“反政府”、“反一國兩制”的輿論熱點;而對於這些網上亂象,竟然無人規管,任其發酵、蔓延。 第三,境外“港獨”勢力正在集結。逃亡海外的“港獨”分子,經過一段時間蟄伏後,現在頻繁活動,或設置“反中”議題進行討論、或四處奔走尋求支持、或與境外反華勢力一唱一和、或與“台獨”勢力“抱團取暖”、或對香港事務進行抹黑和造謠,種種迹象表明,境外“港獨”勢力意欲捲土重來。 以上這些現象再次提醒我們,維護國家安全一刻也不能鬆懈,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看到苗頭察趨勢,準確研判國家安全的形勢,不能被眼前的平靜所迷惑,不能因為推經濟而懈怠,忽視了背後“暗流洶湧”。 “兩條腿走路” 築牢國安防綫 香港經濟要復甦,但決不能讓反中亂港勢力復活,否則香港將會再次被推入動亂的深淵,永無寧日,因此必須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綫。 第一,不折不扣落實國安法。去年底,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聘任英國律師引起了廣泛關注,特區政府律政司與法院激烈交鋒,最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問題才得以解決,說明國安法在落實過程中,仍有走樣變形的風險,中央加大了對落實國安法情況的指導和監督,香港國安委必須在履職盡責上下功夫。 第二,盡快推動“23條立法”。“23條立法”已經拖了26年,中央一直耐心地等待香港社會形成共識,但等來的是“港獨”抬頭、“黑暴”肆虐,現在不能再等了!基本法確定的“行政主導”原則已經落實,本屆特區政府是回歸以來權力最大的一屆政府,現在是立法的最好時期;反中亂港勢力已被擋在政權機關門外,愛國愛港力量在整個社會有足夠的發言權,應該形成共識,推動立法。 香港各界應該明白,有了香港國安法,並非香港就不需要“23條立法”。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非常複雜,落實基本法和國安法也需要有更具體、更管用的機制,“23條立法”問題不解決,國家安全始終存在風險。 夏寶龍曾諍諍告誡香港社會:“亂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礎尚需鞏固”,一語中的,直指要害。在香港國安法實施3周年之時,更要有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危機意識、風險意識,認真查漏補缺,盡快補齊短板。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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