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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屠海鳴:中央為何特別重視香港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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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0:04 | 稿件來源: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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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續開會,完成了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草案的工作。今天(19日)上午,《條例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按照立法程序,二讀、三讀全部完成後,經立法會表決通過後,由行政長官簽署生效,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備。從現在的進度來看,23條立法已經到了“接近完成”的關鍵時刻。

這次啟動23條立法,中央始終非常關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主管港澳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在參加政協港澳聯組討論時指出:“香港應盡早完成23條立法。中央完全支持、全力支持特區23條立法工作。相信23條立法工作一定會順利完成,這是保障安全繁榮之法、保障長治久安之法。”

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的前一天,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專門到駐地,看望全體港澳政協委員,分三場與委員們交流。他希望香港盡快完成23條立法,擺脫政治爭拗,全力拚經濟、謀發展,對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保持高度警惕,與之進行堅決鬥爭。

那麼,中央為何特別重視香港23條立法?

立法會今日上午將加開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圖為首次會議情形。

落實基本法,中央有權監督

《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訂明的責任,香港特區必須履行。也就是說,落實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

中央特別重視23條立法,正是行使監督權,監督香港特區做好這道“必答題”。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認識。

其一,從法理上看,行使監督權是中央的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層面的權力,中央把這項權力授予香港,體現了對香港高度自治權的尊重,但這並不意味着中央就聽之任之。《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實施的,中央有責任監督香港落實《基本法》。既把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權授予香港特區,又監督香港特區落實這項權力,這正體現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結合”的原則。

其二,從實際情況看,中央行使監督權刻不容緩。回歸之初,23條立法幾乎接近完成,卻功虧一簣。一擱置就是26年的時間。中央以極大的耐心等待香港社會形成共識,完成23條立法。但特區政府換了一屆又一屆,始終“時機不成熟”。結果,爆發了2019年的“修例風波”,反中亂港勢力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令香港淪為動亂之地。之後,中央不得不出手制定了香港國安法,但國安法旨在打擊嚴重犯罪,並沒有覆蓋所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中央有責任監督香港特區履行未盡之責。

築牢安全屏障,以“治”保“興”

中央考慮問題,從來都是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綜合多種因素,做出分析判斷。

時下,香港已經走過了“由亂到治”的過程,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階段。沒有安全的環境,什麼事情也幹不了。“治”的根基不牢,“興”則無從談起,就算是一時興旺,也如同把大廈建在沙灘上,隨時有傾倒之危險。對此,中央領導看得非常清楚。

“修例風波”給香港市民上了一課。“黑暴”造成的損失不僅肉眼可見,而且,從2019年第三季度起,香港經濟一路下滑,後來疊加疫情影響,直到去年第一季度,香港經濟才止跌回升。還有,去年香港與內地恢復通關,但內地來港遊客數目低於預期。可見,“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勢力驅趕、歧視、私刑內地遊客的惡行,造成的“內傷”猶在⋯⋯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7月實施後,的確起到了“一法定香江”的作用,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國家法律和香港本地法律尚未完全有機銜接,且存在不少法律的“空白區”,反中亂港勢力仍然有空子可鑽。

落實23條立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方面,與香港國安法銜接,國安法未涉及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可由《條例》來解決;另一方面,整合香港本地法律當中與國安相關的條款。這樣就使國家法律和本地法律有效銜接,並對“罪與非罪”做出清晰界定,令反中亂港勢力無空子可鑽。

比如,“港獨”分子當中有律師,過往他們利用律師身份作掩護,經常以諮詢為名,通風報信、毀滅證據、妨礙司法公正。此次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中有“因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可限制諮詢相關個別律師”條款,該條款可以有效地堵塞漏洞,但不影響相關人士諮詢其他律師的法律權利。

中央特別重視23條立法,正是希望香港特區在類似的細節問題做好“功課”,制定高質量的法例,把“安全網”織得更牢,為香港繁榮發展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

政治生態改善,立法時機最佳

中國人做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也就是注重客觀條件;客觀條件有利,則事半功倍。在中央看來,現在是推進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

其一,市民支持立法。“修例風波”如同反面教材,令香港居民深刻認識到,香港不能再亂,香港經不起折騰。“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福來”“財來”。丁薛祥副總理在講話中專門指出:此次特區政府23條立法公眾諮詢當中,支持率超過98.6%,說明是“人心所向”!

其二,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良性互動,有利於立法。新選制實施後,把“愛國者治港”落到了實處,反中亂港勢力被逐出立法會。政府提交的法案,立法會嚴肅對待,認真審議。過去那種“拉布”“流會”的現象不會重現。夏寶龍主任在講話中特意指出:“在香港立法會中,現有12位全國人大代表、12位全國政協委員,相信一定會帶個好頭、作個榜樣。”

其三,外部勢力無法干涉立法。過往,外部反華勢力在幕後策劃,香港的代理人在前台表演,一場場“雙簧”配合得非常到位,他們動輒就煽動市民上街遊行示威,然後製造事端,把遊行示威演變成暴亂。國安法實施後,這種景象不復存在。外部勢力除了造謠抹黑23條立法之外,他們早就無法影響香港局勢。

回想當年23條立法失敗時,誰也沒有想到竟然推延了二十多年。中央之所以特別重視23條立法,正是希望香港特區抓住最佳時機,一鼓作氣,踢好“臨門一腳”,不能再貽誤時機。

未來風高浪急,利於應對風險

丁薛祥副總理在參加政協港澳聯組討論時指出:“實踐證明,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當前,港澳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只有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才能保穩定、保發展。”

如何理解這段話?不妨看看最近發生的一件事: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未來165天的時間裏剝離TikTok,否則TikTok將在美國面臨禁令。

看到別人的東西好,就想據為己有。這是什麼邏輯?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不久前在慕尼黑安全會上說的一段話可作註釋。他說:“在國際體系中,如果你不在餐桌上,就可能會在菜單上。”——這是明顯的強盜邏輯!

中國經濟總量相當於美國的70%,以強盜邏輯行事的某些美國政客,不會容忍中國超越美國,他們已經把中國看作戰略競爭對手。未來中美之間“風高浪急”的情形完全有可能出現。

國安港安,利於應對外部風險。從這個角度看,盡早完成23條立法,香港的長治久安才有確定性,香港才能為國家應對外部風險提供“正能量”,而不是“負能量”。

我們再看夏寶龍主任去年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中指出:“當前,維護國家安全就是要進一步築牢安全穩定的屏障,確保香港由治及興進程不被中斷,使香港更安全、更穩定、更開放、更包容。要支持配合特別行政區政府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這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

從丁薛祥副總理和夏寶龍主任的講話中,我們完全可以體會到中央特別重視23條立法,歸根結柢,是為了香港好、國家好、“一國兩制”好。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屠海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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